索 引 号: | 113306837320115228/2023-7876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10:06:06 |
日前,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倍数的通知》,明确对绍兴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倍数进行调整,从原来的15倍调整至20倍。此次调整,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是根据贷款申请人的户可贷基准额度,结合还贷能力、信用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的。其中:户可贷基准额度=(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倍数(由15调整至20)。
典型案例:近日,小蔡购得一套新建商品房至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显示小蔡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平均余额为3万元,按原可贷额度倍数计算,小蔡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为3×15=45万元。按照新政,小蔡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为3×20=60万元。新政可让小蔡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增幅达到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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