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3306830025852763/2023-8366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开发区 | 公开日期: | 2023-11-10 16:44:58 |
依据《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艇湖区块中学建设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艇湖区块中学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片区,西至艇湖西路,南至官俞路,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河道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071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128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28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本项目建立初中教学楼和高中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及报告厅、风雨操场、食堂及宿舍楼、和门卫、消控室、停车位及相应的附属设施及公共设施满足学校使用要求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
2、项目实施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三、公众参与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7日
四、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评估单位:嵊州市剡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女士 1*******4
电子邮箱:**********@qq.com
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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