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MB1510061U/2023-79109 | 主题分类: | 医保-/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10 14:32:46 |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暨越惠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市目标任务,11月3日下午,我市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副市长宁春出席会议,市府办副主任黄玲主持会议,医保局和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银保监组分管负责人、4个税务所所长以及6家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领导重视
分管副市长宁春就做好居民医保征缴和越惠保参保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落实两项工作的重要性。两项参保工作是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具体举措;二是充分认清落实两项参保工作的艰巨性。要讲透个人标准和待遇变化,全民参保工作要做实做细保证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要切实抓好两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协同作用,层层发动做好宣传工作,把握宣传内容,做好强化通报督查工作,紧扣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二、工作部署
医保局局长陈肖介绍了去年两项参保工作的推进情况,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参保方式还比较单一,三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同时对今年居民医保和越惠保的个人标准和政策待遇变化详细说明。最后指出要聚焦目标任务抓落实,抓好时间节点和宣传内容,通知到人,宣传到户,紧密协作、层层发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两项参保工作。
税务局局长王耀鑫就参保缴费工作作出部署,强调了三个点,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征收职责。密切配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征收任务;二是积极作为,确保征缴工作高效规范。指出各个时间节点的任务,要把宣传培训做深做实,推出掌上办、网上办等灵活支付方式,要注意集中征缴时间节点;三是要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征缴举措和便民服务机制。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把困难留给自己,把便利留给群众。
2024年度“越惠保”产品呈现“集成、简约、扩面”特点,实现了“一优一增三不变”。优化了产品结构,将原来的责任一责任二合并成一个责任;增加了赔付覆盖面,赔付覆盖面计划从3%提高到5%;参保条件零门槛不变,保费100元不变,保障额度150万元不变。同时,对于连续参保人员和特殊人员设置优惠政策,即提高了连续参保人员、出生缺陷儿童和二级及以上残疾参保人待遇,对于连续参保三年且前三年度无赔付的人员,按现行责任赔付后,整体赔付金额再提高10%今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为参保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越惠保参保时间是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发动大家共同努力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越惠保”参保缴费工作,为老百姓筑起一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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