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2023】141号
嵊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相海洋、马丽莎遗失坐落于嵊州市仙湖路886号锦绣嘉园西苑58幢四单元202室的不动产权证一本(证号:浙(2018)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71527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嵊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公告单位: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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