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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55Q/2023-8071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3-11-14 09:35:37

仲裁公告 浙嵊州劳人仲案(2023)722号

发布日期:2023-11-14 09:35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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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武:

本委受理的你与嵊州市海捞食府豆捞兴盛街店工资、赔偿金、社会保险争议一案(浙嵊州劳人仲案(2023)722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仲裁决定书。申请人已收到书面开庭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如下:本案视为申请人陈武撤回仲裁申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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