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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12B/2023-9107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12-20 10:20:52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嵊州市第二批湿地保护名录的通知
嵊政办〔2023〕86号

发布日期:2023-12-20-10:20:52 信息来源:综合科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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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湿地保护,改善生态状况,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嵊州市湿地保护名录(第二批)》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嵊州市湿地保护名录(第二批)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嵊州市湿地保护名录(第二批)

序号

名称

主要湿地

类型

座落

区域

管理部门

《湿地法》口径湿地面积(平方千米)

主要保护

对象

1

剡源水库

人工湿地

长乐镇

长乐镇

人民政府

0.4885

重要饮用水源保护

2

民胜水库

人工湿地

崇仁镇

崇仁镇

人民政府

0.1104

重要饮用水源保护

3

白柴爿水库

人工湿地

崇仁镇

崇仁镇

人民政府

0.0887

重要饮用水源保护

4

前岩水库

人工湿地

三界镇

市水利局

0.8160

重要饮用水源保护

5

渔溪坑水库

人工湿地

黄泽镇

黄泽镇

人民政府

0.3121

重要饮用水源保护

6

坂头水库

人工湿地

石璜镇

谷来镇

市水利局

0.5645

重要饮用水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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