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23-12-21 11:52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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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包括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等3类食品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6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嵊州市爱珍水果店销售的柿饼(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汪友灿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国贸商城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嵊州市石璜镇大辉蔬菜超市销售的泥鳅(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嵊州市石璜镇王炎斌水产摊销售的黑鱼(活体)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嵊州市三十八度喜糖铺销售的奇亚籽牛乳味曲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1.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1221

3.食品抽检合格—20231221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21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1221.xls

食品抽检合格—202312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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