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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嵊州市司法局对《关于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用地标准化的通知》(嵊三江政〔2022〕5号)文件提出的备案审查意见嵊司备〔2022〕2号,经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对《关于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用地标准化的通知》(嵊三江政〔2022〕5号)予以废止,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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