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嵊州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2-20-15:56:16 |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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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和各采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采集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工作效能和人员素质的提高,现将《嵊州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0日 嵊州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 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工作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更好的发挥智慧城管系统平台的作用,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和部件事件信息采集合同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通过定性和定量考核,充分发挥信息采集公司的管理职能,提高信息采集质量,保障智慧城管系统平稳有序运行。 二、考核对象 签订合同的信息采集公司(以下简称采集公司)。 三、考核单位 考核工作由市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监督考评科(以下简称监督考评科)负责实施。 四、考核内容 围绕采集信息上报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突出采集上报信息的数量、质量(含有效性〈差错率、失报率〉、信息回复及时率)、人员配置情况、巡查间隔密度和采集公司内部管理等(具体详见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五、考核方式 采取与合同分期支付信息采集费相结合的方法,按月考核,考核以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与监督中心抽查、督查、受理大厅日常登记的资料和专业部门反馈的意见相结合,按实结算。 六、考核程序和结果应用 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由监督考评科根据考核情况,汇总统计后提出上月考核结果,报城市管理科审批。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对采集公司进行扣款,按季度在信息采集费中直接扣除,并作为年度智慧城管各项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嵊州市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嵊州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内容 | 序号 | 具体内容及相应标准 | 实施办法 | 信息采集上报数量和质量要求 | 1 | 每月上报有效问题信息城区8167条;乡镇4167件,达不到要求的,每少1件扣30元; 每月立案部件数达不到30%(部件比例按绍兴市考核调整),每下降1%,扣2000元; 每月立案事部件覆盖率达不到70%,每下降1%,扣50元。 | 由智慧城管按月对实际上报数量进行考核。 | 2 | 被行业监督(包智慧城管抽查)、公众反映(属巡查范围的内容)而信息采集公司未采集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采集公司100元。 | 由智慧城管根据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单位)和领导提供的信息建立台账进行监督考核。 | 巡查及时准确,巡查期间因工作不到位区域内出现如热线受理、行业监管、社区反映(属巡查范围的内容)而信息采集员未做反馈的问题失报的每件扣200元;文明城市、国卫复评等重大活动中出现因采集问题而扣分,每发生一起扣1000-2000元,对存有安全隐患的事、部件未作及时上报的,造成事故或影响较大的,每发生一次扣采集公司3000-10000元。 | 每月除因系统维护原因外,采集公司必须每天向智慧城管按时采集上报有效问题信息,上报信息时间为每天8:30-17:00(夏令时间:8:30-17:30)(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要延时的,采集公司须无条件服从),否则,作为违约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 3 | 信息采集公司上传信息(包括核查和核实)差错率(按每月统计)不超过3%(含),高于3%(不含3%)的,差错率每增加1%扣1000元;如上传产生重大差错且造成重大影响,尤其是如上传的信息存在错误被绍兴抽到不合格,查实后每件扣1000元。 | 由智慧城管根据系统显示进行考核 | 4 | 及时进行信息核查,自智慧城管发出的核查、核定指令回复时间为准,须在一小时内予以回复,突发、重大事件核查指令需在30分钟内予以回复,回复准时率应在95%(含)以上;4小时内回复准时率应为98%(含)以上。月1小时内平均回复准时率每下降1%扣采集公司800元;月4小时内平均回复率每下降1%扣采集公司500元。如由于核查案卷数量超量或技术原因造成回复超时的,可报智慧城管,经确认后可备案,在考核时予以减除。 |
| 5 | 采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时提供的项目人员配置方案中的人数配置采集人员,如不按投标时承诺的人数配置人员,每查处1人扣1000元,一个月内被查处3次以上或合同期内累计查处6次以上,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在下一个年度招标时,给予采集公司扣5分处理或提请招标中心将该公司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取消下次的应标权。 | 由采集公司每月采集人员的工资发放凭证并有当事人签名的台账上报智慧城管,智慧城管通过不定期的抽查进行考核 | 信息采集人员管理要求 | 6 | 采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中设定巡查路线,保证巡查密度,如采集员私自脱离管理区域,每发现一次扣采集公司30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以上的,每发现一次扣采集公司1000元。 | 7 | 信息采集员每日在核心区域内的主要道路巡查不少于4次,每日次要道路巡查不少于2次,次核心区域道路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如出现信息采集员实际配置少于招标书中承诺人数,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一人扣1000元。 | 由智慧城管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系统GPS定位进行督查考核 | 8 | 加强员工队伍管理,不发生与工作有关的吃、拿、要等,经确认每发生次扣1000-2000元,并视情由采集公司对当事人作出辞退处理。 | 全民采集项目管理要求 | 9 | 城市啄木钉管理后台至少派驻2名人员,值班时间要确保1人,如无人值班,发现一次扣200元。 | 由采集公司提供正规发票及值班记录进行考核。 | 10 | 按照中标方招标承诺进行考核,全民信息采集啄木钉的租赁、推广、应用、维护等相关费用全年支出不少于20万元, 支出不足部分在最后一个季度信息采集项目款中扣除。 | 参与城市管理 | 11 | 根据中标方招标承诺进行考核,要求每年被省级及以上报纸(含电视)如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中国之声、中央电视台、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之声等主流媒体录用正面信息报道不得少于两篇。每少于一篇在最后一个季度考核信息采集项目款中扣除10万元。 | 由采集公司提供媒体刊登、报道记录进行考核。 | 12 | 城市管理季度工作考核结果在绍兴市排名前三名的不扣违约金,第四名扣2万元,第五名扣5万元,最后一名扣10万元; 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如总成绩排前三名,则返还当年每季度所扣违约金,若总考核第四名则不返还基础上再扣10万元,第五名扣30万元,最后一名扣50万元。 | 根据绍兴市城市管理考核排名结果。 | 备注 | 采集员应发扬精神文明,提倡职业道德,轻微问题做到举手之劳(劝导)。(1)不符合立案的小广告:(2)垃圾箱小门打开或盖子移位:(3)井盖轻微错位,在能力范围内:(4)交通护栏轻微移位、脱节、侧倒(非水泥柱等):(5)垃圾箱外的小袋装垃圾:(6)非泊车位的停车(车主正准备停)单个现象,自行车停在泊车线外:(7)绿地或主干道的小木板广告类:(8)网络通讯交接箱门打开(设施不坏):(9)主干道单个流浪乞讨:(10)单个影响交通及自身安全的无证商贩;(11)其他可以举手之劳(劝导)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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