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96F/2023-8554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22 11:02:15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嵊环保〔2023〕6号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嵊州市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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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为持续强化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从2023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内容 本次行动检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涉气工业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企业是否超标、超总量排放废气污染物。 (二)企业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三)企业废气排放口及采样平台是否规范化建设。 二、行动安排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 1月-2月,各乡镇(街道)组织企业自查自纠。 3月-9月,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分组对各区域现场检查。 10月-12月,对前阶段的执法行动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联动。请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切实组织好本地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落实,充分发挥好积极性和主动性,严防工作敷衍了事,搞走过场,推动我市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工作。 (二)严格监管,加强执法。检查组强化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规定排放废气污染物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统筹推进,落实责任。检查组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执行和做好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水平。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2023年1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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