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512/2023-7401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23 15:06:22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等文件精神,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初审、主管部门复审,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清算后,拟对史增洪猪场等14家规模生猪养殖场予以引种补贴。现将14家规模生猪养殖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天,即从2023年2月23日至3月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反映有关情况,联系电话:81387699。
附件:2021年嵊州市规模生猪养殖场引种补贴汇总表
嵊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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