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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MB1958771P/2023-7404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2-27 09:24:56

关于征求《嵊州市2023年度双拥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7 09:24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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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求,我局编制了《嵊州市2023年双拥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7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件等形式反馈至嵊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以便进一步沟通联系。

联系人:竺剡锋

联系电话:0575-81390912

电子邮箱:410459212@qq.com

联系地址:嵊州市长兴路118号



嵊州市2023年双拥工作任务清单

(征求意见稿)

序号

责任部门

任务事项及完成时限

1

市委办

市府办

1.双拥工作列入军地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五年发展规划,并列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3月31日前

2.协调市四套班子领导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走访慰问驻嵊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八一等节日前夕

3.重大节日,军地相互有走访;重大活动,军地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军地军民纠纷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全年

4.拟定完善出台双拥政策,并适时督查政策落实情况。4月10日前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6.完成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双拥工作任务。全年

2

组织部

1.双拥工作列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实绩分析的重要内容,双拥工作列入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内容。(3月31日前

2.做好团以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和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岗位协调工作。(10月31日前

3.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岗位,面向在部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按招考计划
4.从优秀退役士兵中,培养一定数量的兵支书。(全年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3

宣传部

1.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国防和双拥教育的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双拥工作氛围。(全年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的专栏,广泛宣传创建模范城先进单位和爱国拥军个人先进事迹。(8月31日前

3.将国防、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活动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计划,与驻军一同组织规范军民共建活动,推广共建先进对子。(全年

4.协调指导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部门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开展延安双拥运动 80 周年纪念宣传活动,有计划地推出双拥文艺作品、宣传双拥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全年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4

市委编办

1.立足机构编制工作职能,在机构设置、编制调配、优化服务等方面为双拥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3月31日前

2.根据上级下达的退役军人安置计划,统筹考虑空编及历年安置情况,结合退役军人特长,在全市范围内筛选适宜岗位予以安置。(10月31日前)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5

信访局

1.协同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分析研究对策,妥善解决涉及军烈属、退役军人的重点难点信访问题,依法保障军烈属、退役军人的信访与诉求权益。(全年)

2.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6

人武部

1.将拥政爱民工作纳入部队党委(支部)年度议事日程,将双拥工作列入部队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并纳入部队五年发展规划。(全年)

2.组织官兵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扶贫帮困、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活动。(全年)

3.做好征兵工作,及时送达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并予以宣扬。(全年)

4.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增强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积极培育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全年)

5.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建立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相关保障措施。(3月31日前)

6.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国防教育等活动。(全年)

7.充分发挥部队装备优势,积极参加地方抗洪抢险,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全年)

8.军(警)民联防联治工作坚持经常、保障有力。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全年)

9.军地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重大节日,军地相互有走访;重大活动,军地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氛围浓厚。(全年)

10.遵守《军人道德规范》维护军人良好形象,模范遵守群众纪律。(全年)

11.坚持合署办公协助做好双拥办的工作。(3月31日前)

12.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3.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全年)

7

发改局

1.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普遍增强,制定宣传计划。(3月31日前)

2.贯彻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坚持军事优先、军为首要、强国强军相统一,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重大规划建设兼顾军事需求,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双向支撑拉动。(全年)

3.积极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8

经信局

1.指导企业单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年)
2.积极培育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军民两用项目对接活动开展经常。(全年)
3.支持驻嵊部队信息化建设,做好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9

教体局

1.按计划落实好学校的军训,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爱国主义教育,积极组织学校就近与部队搞好军民共建活动。(全年)
2.按照《嵊州市落实拥军优属十条措施意见》落实好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按规定落实好残疾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报考大专院校的各项优惠政策。(全年)
3.组织开展教育拥军活动,支持驻嵊部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利用地方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军事人才继续教育。(全年)

4.打造完成双拥示范学校。(4月10日前)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0

科技局

1.以各种形式开展科技拥军活动,帮助驻嵊部队有关科技信息项目的开发和使用。(全年)
2.为广大官兵和优抚安置对象搞好科技服务。(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1

公安局

1.做好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的落户工作。(10月31日前)
2.组织民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年)
3.协助部队保护国防和军事设施,依法查处和惩治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
4.军(警)民联防联治工作坚持经常、保障有力。(全年)
5.指导征集新兵政治考核工作。(全年)

6.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2

民政局

1.指导开展拥军工作的社会组织依法做好登记和监督管理。(全年)
2.倡导民间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年)
3.优先将困难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对象。(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3

司法局

1.协助驻嵊部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法律拥军活动,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年)
2.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年)
3.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4

财政局

1.保障好有关国防、部队建设和双拥、优抚安置的所需资金,并列入年初预算。(全年)
2.指导各部门安排拥军优抚安置各项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全年)
3.完善和落实好各项双拥优抚安置优惠政策。(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5

人力社保局

1.开设好退役士兵就业信息窗口,提供退役士兵和优抚对象求职优先服务。(全年)
2.做好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的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全年)
3.协助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定期组织面向退役士兵的定向招聘会;每年推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按招考计划)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6

自然资源局

1.保障好部队建设用地和营房建设的规划工作。(全年)
2.做好农村优抚对象建房用地等政策的落实工作。(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7

住建局

1.协调指导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和军人家庭优先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配合做好安置军转、军休干部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随军随调家属住房问题;协调指导处理军地房产矛盾和纠纷。(全年)
2.合鹿山公园、烈士陵园、92602部队51分队点位资源,整体打造完成双拥主题公园。(4月10日前)
3.在城乡建设及基础设施规划中充分考虑国防利益和军事需求。(全年)
4.协助部队保护国防和军事设施工作扎实,按规定落实军队、军人的各项保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全年)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8

交通运输局

1.做好系统军民共建活动,落实好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先窗口和军车免费通道。(3月31日前)
2.做好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乘坐公交车费的减免工作。(3月31日前)
3.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做好国防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9

农业农村局

1.做好农村籍复退军人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咨询等工作,帮助农村复退军人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扶持农村优抚对象发展生产,优先帮助优抚对象脱贫致富。(全年)

2.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20

商务局

1.协助做好驻嵊部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全年)
2.指导商务系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年)
3.打造完成双拥主题一条街。(4月10日前)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21

文广旅游局

1.将驻嵊部队文化建设和国防教育、双拥宣传纳入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开辟专题宣传双拥工作的专栏。(3月31日前)

2.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加强双拥文化建设;(全年)
3.做好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优待优惠工作。(3月31日前)

4.组织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 80 周年文化拥军活动和基层文化共建联谊活动,协调组织文艺团体到部队慰问演出。(八一前夕)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22

卫生健康局

1.积极开展医疗分队下乡为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属地医疗单位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年)
2.组织系统医疗机构支持部队卫生事业发展,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全年)
3.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按规定落实现役军人、优抚对象的就诊医疗等优先优惠政策。(3月31日前)
4.医院等公共场所设有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服务标识。(3月31日前)

5.做好中医院为“省双拥模范城”创建主要检查点准备(4月10日前)

6.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23

退役军人事务局

1.负责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年度双拥工作的落实。(全年)
2.完成好年度退役士兵和军休、转业干部、1至4级残疾军人的报到接收及安置工作,并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年)
3.协助两办组织好市内的重大双拥工作,并表彰成绩突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或个人。(全年)
4.完善各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协调乡镇街道落实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喜报送达等工作。(全年)
5.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协助信访局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全年)
6.广泛开展社会化拥军优属等活动,完成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工作。(全年)
7.开展双拥宣传、爱国主义教育,重视培养和宣扬双拥先进典型。(全年)
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规范,基本功能发挥较好。(全年)

9.组织优抚安置对象满意度测评,重点测查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度。(全年)
10.组织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重点测查对当地军政军民关系、驻军拥政爱民工作的满意度。(全年)

11.做好“省双拥模范城”创建验收主场地的氛围营造、会务准备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迎检前)

24

应急管理局

1.将驻嵊部队应急力量建设运用纳入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牵头建立顺畅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军地协调机制。(3月31日前)

2.做好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协调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慰问执行抢险救灾、维稳处突任务部队。(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25

市场监管局

1.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注册指导服务;发挥各级民营企业协会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士兵到民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支持普及国防和双拥公益广告。(全年)
2.落实好自谋职业退役军人的有关优惠政策。(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26

金融办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全年)

2.做好我市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金融支持工作,制定出台并落实相关就业创业金融政策。(4月10日前)

3.指导银行系统落实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先优待政策,相关柜台和窗口在显著位置设置优先优待标识。(3月31日前)

27

医疗保障局

1.支持部队医疗保障社会化,有地方优质定点医院为驻军部队服务。(全年)
2.做好随调家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关系的转移接续和管理工作。(全年)
3.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优惠和减免工作。(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28

综合执法局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为双拥创建营造良好的环境。(全年)

2.协助做好双拥宣传广告牌、标识牌等宣传场地的设置工作,维护室外双拥宣传标志牌完好、整洁,制止和纠正乱贴乱画行为。(全年)

3.在城市管理中为驻嵊部队建设给予支持。(全年)

29

政务服务中心

1.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行政事务办理的服务保障工作。(全年)

2.落实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优先优待政策,相关柜台和窗口在显著位置设置优先优待标识。(3月31日前)

30

融媒体中心

1.开辟双拥宣传栏目,及时宣传具有时代特色和广泛影响的双拥先进典型和经验。(全年)

2.春节、“八一”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双拥专题报道。(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期间)

3.对驻军的宣传报道工作,给予培训和指导。(全年)

4.完成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双拥宣传工作任务。(全年)

31

市总工会

1.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为驻军和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全年)
2.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维护企业中的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全年)
3.指导各部门、镇街工会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和新时代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宣扬爱国拥军先进单位和先进事迹。(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32

团市委

1.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各级共青团开展拥军优属和青年团员军训活动。(全年)
2.基层团组织成立拥军优属服务小组,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和军民共建活动;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动员适龄青年踊跃参军;宣扬军地团员青年中的爱国拥军、爱民奉献先进典型和事迹,表彰先进单位。(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33

妇联

1.组织各级妇联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年)
2.积极维护军人婚姻和家属的合法权益,适时宣传军人家属和妇女拥军优属的先进典型。(全年)
3.组织基层妇联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34

武警中队

1.将拥政爱民工作纳入部队党委(支部)年度议事日程,将双拥工作列入部队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并纳入部队五年发展规划。(3月31日前)
2.组织开展拥政爱民、国防教育、学生军训等活动。(全年)
3.组织官兵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扶贫帮困、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活动。(全年)
4.落实“警营开放日活动”开放部队队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等。(全年)

5.积极参加地方各项创建活动,拟制并实施好军民共建计划。(全年)
6.充分发挥部队装备优势,积极参加地方抗洪抢险,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全年)
7.军(警)民联防联治工作坚持经常、保障有力。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全年)
8.军地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重大节日,军地相互有走访;重大活动,军地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氛围浓厚。(全年)
9.遵守《军人道德规范》维护军人良好形象,模范遵守群众纪律。(全年)
10.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1.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全年)

35

投控(国资)公司

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年

36

城投集团

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全年

37

交投集团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全年

2.落实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优先优待政策,公共服务场所、柜台和窗口在显著位置张贴优先优待标识。3月31日前

3.做好公交车的车体双拥宣传喷绘工作(4月10日前)

38

水投集团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全年

2.保障驻嵊部队战备、训练和生活用水。全年

3.落实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优先优待政策,相关柜台和窗口在显著位置张贴优先优待标识。(3月31日前)

39

商旅集团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全年

2.落实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文化旅游优先优待政策,景区入口显要位置张贴优先优待标识。(3月31日前)

40

税务局

1.按照国家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积极支持部队改革和建设。(全年)

2.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拥军优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41

各乡镇(街道)

1.双拥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人武、宣传、民政、团妇等有关人员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3月31日前)
2.双拥工作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年终总结中体现双拥工作内容。(3月31日前)
3.为军烈属家庭悬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全年)
4.开展国防、爱国主义和双拥宣传,重视培养和宣扬双拥先进典型。(全年)
5.制定维护社会稳定机制,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全年)
6.乡镇(街道)、村(社区)设拥军服务点或联络点,活动经常、效果显著。(全年)
7.完成征兵工作。(全年)

8.做好本辖区的宣传标语刊播及高速路口、高铁站的大型双拥广告牌设置。(4月10日前)

9.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备注

1.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根据以上工作职责,做到双拥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主要领导要担任双拥领导机构负责人,负责抓好“双拥”的各项工作。

2.请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解和单位实际,制定双拥工作细化方案,并在工作中做好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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