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MB1958771P/2023-74048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
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27 09:24:56 |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求,我局编制了《嵊州市2023年双拥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7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件等形式反馈至嵊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以便进一步沟通联系。
联系人:竺剡锋
联系电话:0575-81390912
电子邮箱:410459212@qq.com
联系地址:嵊州市长兴路118号
嵊州市2023年双拥工作任务清单
(征求意见稿)
序号 | 责任部门 | 任务事项及完成时限 |
1 | 市委办 市府办 | 1.双拥工作列入军地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五年发展规划,并列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3月31日前) 2.协调市四套班子领导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走访慰问驻嵊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八一等节日前夕) 3.重大节日,军地相互有走访;重大活动,军地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军地军民纠纷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全年) 4.拟定完善出台双拥政策,并适时督查政策落实情况。(4月10日前)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6.完成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双拥工作任务。(全年) |
2 | 组织部 | 1.双拥工作列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实绩分析的重要内容,双拥工作列入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内容。(3月31日前) 2.做好团以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和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岗位协调工作。(10月31日前) 3.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岗位,面向在部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按招考计划)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3 | 宣传部 | 1.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国防和双拥教育的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双拥工作氛围。(全年) 3.将国防、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活动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计划,与驻军一同组织规范军民共建活动,推广共建先进对子。(全年) 4.协调指导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部门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开展延安双拥运动 80 周年纪念宣传活动,有计划地推出双拥文艺作品、宣传双拥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全年)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4 | 市委编办 | 1.立足机构编制工作职能,在机构设置、编制调配、优化服务等方面为双拥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3月31日前) 2.根据上级下达的退役军人安置计划,统筹考虑空编及历年安置情况,结合退役军人特长,在全市范围内筛选适宜岗位予以安置。(10月31日前)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5 | 信访局 | 1.协同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分析研究对策,妥善解决涉及军烈属、退役军人的重点难点信访问题,依法保障军烈属、退役军人的信访与诉求权益。(全年) 2.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6 | 人武部 | 1.将拥政爱民工作纳入部队党委(支部)年度议事日程,将双拥工作列入部队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并纳入部队五年发展规划。(全年) 2.组织官兵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扶贫帮困、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活动。(全年) 3.做好征兵工作,及时送达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并予以宣扬。(全年) 4.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增强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积极培育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全年) 5.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建立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相关保障措施。(3月31日前) 6.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国防教育等活动。(全年) 7.充分发挥部队装备优势,积极参加地方抗洪抢险,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全年) 8.军(警)民联防联治工作坚持经常、保障有力。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全年) 9.军地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重大节日,军地相互有走访;重大活动,军地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氛围浓厚。(全年) 10.遵守《军人道德规范》维护军人良好形象,模范遵守群众纪律。(全年) 11.坚持合署办公协助做好双拥办的工作。(3月31日前) 12.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13.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全年) |
7 | 发改局 | 1.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普遍增强,制定宣传计划。(3月31日前) 2.贯彻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坚持军事优先、军为首要、强国强军相统一,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重大规划建设兼顾军事需求,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双向支撑拉动。(全年) 3.积极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8 | 经信局 | 1.指导企业单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9 | 教体局 | 1.按计划落实好学校的军训,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爱国主义教育,积极组织学校就近与部队搞好军民共建活动。(全年) 4.打造完成双拥示范学校。(4月10日前)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10 | 科技局 | 1.以各种形式开展科技拥军活动,帮助驻嵊部队有关科技信息项目的开发和使用。(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11 | 公安局 | 1.做好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的落户工作。(10月31日前) 6.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12 | 民政局 | 1.指导开展拥军工作的社会组织依法做好登记和监督管理。(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13 | 司法局 | 1.协助驻嵊部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法律拥军活动,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14 | 财政局 | 1.保障好有关国防、部队建设和双拥、优抚安置的所需资金,并列入年初预算。(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15 | 人力社保局 | 1.开设好退役士兵就业信息窗口,提供退役士兵和优抚对象求职优先服务。(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16 | 自然资源局 | 1.保障好部队建设用地和营房建设的规划工作。(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17 | 住建局 | 1.协调指导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和军人家庭优先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配合做好安置军转、军休干部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随军随调家属住房问题;协调指导处理军地房产矛盾和纠纷。(全年)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18 | 交通运输局 | 1.做好系统军民共建活动,落实好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先窗口和军车免费通道。(3月31日前)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19 | 农业农村局 | 1.做好农村籍复退军人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咨询等工作,帮助农村复退军人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扶持农村优抚对象发展生产,优先帮助优抚对象脱贫致富。(全年) 2.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20 | 商务局 | 1.协助做好驻嵊部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21 | 文广旅游局 | 1.将驻嵊部队文化建设和国防教育、双拥宣传纳入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开辟专题宣传双拥工作的专栏。(3月31日前) 2.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加强双拥文化建设;(全年) 4.组织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 80 周年文化拥军活动和基层文化共建联谊活动,协调组织文艺团体到部队慰问演出。(八一前夕) 5.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22 | 卫生健康局 | 1.积极开展医疗分队下乡为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属地医疗单位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年) 5.做好中医院为“省双拥模范城”创建主要检查点准备(4月10日前) 6.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23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1.负责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年度双拥工作的落实。(全年) 9.组织优抚安置对象满意度测评,重点测查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度。(全年) 11.做好“省双拥模范城”创建验收主场地的氛围营造、会务准备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迎检前) |
24 | 应急管理局 | 1.将驻嵊部队应急力量建设运用纳入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牵头建立顺畅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军地协调机制。(3月31日前) 2.做好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协调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慰问执行抢险救灾、维稳处突任务部队。(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25 | 市场监管局 | 1.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注册指导服务;发挥各级民营企业协会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士兵到民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支持普及国防和双拥公益广告。(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26 | 金融办 |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全年) 2.做好我市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金融支持工作,制定出台并落实相关就业创业金融政策。(4月10日前) 3.指导银行系统落实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先优待政策,相关柜台和窗口在显著位置设置优先优待标识。(3月31日前) |
27 | 医疗保障局 | 1.支持部队医疗保障社会化,有地方优质定点医院为驻军部队服务。(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28 | 综合执法局 |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为双拥创建营造良好的环境。(全年) 2.协助做好双拥宣传广告牌、标识牌等宣传场地的设置工作,维护室外双拥宣传标志牌完好、整洁,制止和纠正乱贴乱画行为。(全年) 3.在城市管理中为驻嵊部队建设给予支持。(全年) |
29 | 政务服务中心 | 1.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行政事务办理的服务保障工作。(全年) 2.落实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优先优待政策,相关柜台和窗口在显著位置设置优先优待标识。(3月31日前) |
30 | 融媒体中心 | 1.开辟双拥宣传栏目,及时宣传具有时代特色和广泛影响的双拥先进典型和经验。(全年) 2.春节、“八一”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双拥专题报道。(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期间) 3.对驻军的宣传报道工作,给予培训和指导。(全年) 4.完成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双拥宣传工作任务。(全年) |
31 | 市总工会 | 1.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为驻军和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32 | 团市委 | 1.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各级共青团开展拥军优属和青年团员军训活动。(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33 | 妇联 | 1.组织各级妇联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年) 4.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34 | 武警中队 | 1.将拥政爱民工作纳入部队党委(支部)年度议事日程,将双拥工作列入部队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并纳入部队五年发展规划。(3月31日前) 5.积极参加地方各项创建活动,拟制并实施好军民共建计划。(全年) 11.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全年) |
35 | 投控(国资)公司 | 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年) |
36 | 城投集团 | 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全年) |
37 | 交投集团 |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全年) 2.落实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优先优待政策,公共服务场所、柜台和窗口在显著位置张贴优先优待标识。(3月31日前) 3.做好公交车的车体双拥宣传喷绘工作(4月10日前) |
38 | 水投集团 |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全年) 2.保障驻嵊部队战备、训练和生活用水。(全年) 3.落实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优先优待政策,相关柜台和窗口在显著位置张贴优先优待标识。(3月31日前) |
39 | 商旅集团 | 1.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本系统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全年) 2.落实军人军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文化旅游优先优待政策,景区入口显要位置张贴优先优待标识。(3月31日前) |
40 | 税务局 | 1.按照国家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积极支持部队改革和建设。(全年) 2.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拥军优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全年) 3.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41 | 各乡镇(街道) | 1.双拥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人武、宣传、民政、团妇等有关人员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3月31日前) 8.做好本辖区的宣传标语刊播及高速路口、高铁站的大型双拥广告牌设置。(4月10日前) 9.整理报送双拥工作迎检台账资料(3月31日前) |
备注 | 1.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根据以上工作职责,做到双拥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主要领导要担任双拥领导机构负责人,负责抓好“双拥”的各项工作。 2.请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解和单位实际,制定双拥工作细化方案,并在工作中做好台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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