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体系,规范征收程序,促进征收补偿的公平化、阳光化,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0修正)》,我局起草了《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24日前通过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 2023年3月14日至3月24日。
联系人: 屠同志,联系电话: 0575-83108295。
邮寄地址: 嵊州市长兴路208号,嵊州市住建局--房屋征收中心,邮编312400。
附件: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关于《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自2023年3月14日起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截止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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