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512/2023-7451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14 15:16:31 |
关于《嵊州市关于出台2023年粮食生产补助政策、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种粮主体的产生积极性,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扎牢农业高质量发展根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若干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效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反馈请在3月23日前联系。(农技推广中心赵洪 18057503258)。
嵊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4日
嵊州市关于出台2023年粮食生产补助政策、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种粮主体的产生积极性,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扎牢农业高质量发展根基,结合嵊州实际,面向嵊州市范围内的耕地上开展粮油生产的农业主体,特制定如下粮食生产补助政策:
一、加大生产扶持力度,稳步提升粮油面积
不断加大规模粮油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重点鼓励单季稻改双季稻,增加粮功区复种指数;大力发展旱粮生产,继续支持油菜生产,稳步提升粮油面积。规模粮油补贴对象是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或“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达50亩及以上,或油菜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
1.提升规模种粮基础补贴标准。对于种植单季稻、小麦和旱粮的规模种粮主体,均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60元的直接补贴。再生稻再生季面积不予任何补贴。
2.加大双季稻种植支持力度。早稻:对于种植早稻的规模种粮主体,在每亩160元直接补贴的基础上,早稻部分另加每亩90元的补贴。连作晚稻:对种植早稻后复种连作晚稻的规模种粮主体(未翻耕的早翻早和再生稻不予补贴),连作晚稻部分在每亩160元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200元的补贴。对于种植早稻后进行机插连作晚稻,且机插面积50亩及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按机插连作晚稻面积再给予每亩50元的补贴。
3.鼓励油菜规模化种植。对油菜种植50亩及以上的规模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
二、落实粮食生产订单奖励,切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继续深化粮食生产全产业链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大型专业合作社、各类粮食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联结种粮户开展粮食订单生产。
4.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建设。企业或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向种粮户下达水稻生产订单后,种粮户根据企业或农业合作社订单规定的品种要求进行生产的,按照订单成交的水稻种植面积,给予种粮户每亩100元的订单种子补助。
5.鼓励发展旱粮生产。继续支持番薯订单生产,对于根据订单开展番薯育苗的农户,依据订单成交面积给予每亩番薯苗200元的订单种苗补助。
三、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巩固粮食安全基础
6.鼓励完成“非粮化”整治的相对连片土地流转。根据《嵊州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2022年1月1日以来通过清理腾退开展非粮化整治,经村集体统一流转至种粮大户或者由村集体进行托管,一年中至少种植一季水稻,并且达到产量要求的,给予所在乡镇最高每年每亩2000元补助(具体补助细则另行制订)。
四、落实藏粮于技战略,提升综合生产水平
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支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解决粮食收获后加工难问题,提升综合生产水平。
7.支持粮食烘干社会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充分释放烘干能力,提供水稻烘干环节的社会化服务,解决种粮农户的烘干问题。根据烘干后企业售卖给储备粮公司的稻谷数量,给予每吨100元的补助。
8.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生产。对秸秆综合利用、高效植保、侧深施肥、履带式拖拉机、农用北斗终端等重点农业机械,在中央、省补贴的基础上,实行地方定额追加补贴。
9.鼓励提供社会化飞防服务。对列入省农机购置补贴试点产品的植保无人飞机开展飞防服务,服务面积超过1000亩次的经营主体,给予不低于每亩2.5元的作业奖励。
10.大力支持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对新流转种粮面积在500亩以上的种粮主体,建设农事服务中心,予以一定补助。
五、加强金融支农服务,助力稳产保供成效
加大农业保险参保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和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督局《关于开展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2 号),重点推进水稻等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深入实施政策性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小麦、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鼓励粮食生产功能区主粮作物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小农户主粮作物保险参保率,鼓励整村参保、整村统保、清单到户。
11.继续实施水稻补充保额制度。中央水稻种植保险最高保额1000元/亩,保险基础费率5%,其中省、嵊州市财政补贴比例分别为32%、26%,农户自缴比例7%。在中央水稻种植保险最高保额1000元/亩的基础上,增加早稻补充保额200元/亩,单季稻补充保额400元/亩,晚稻补充保额300元/亩,保险基础费率5%,其中省、嵊州市财政补贴比例分别为59%、34%,农户自缴比例7%。市财政对参保的水稻种植户给予政策补贴,比例为自缴保费的5%(农户自负2%)。提高大小麦、油菜的参保率。中央小麦保险最高保额600元/亩,保险基础费率3.75%,其中省、嵊州市财政补贴比例分别为32%、26%,农户自缴比例7%。中央大麦保险最高保额600元/亩,保险基础费率3.75%,其中省、嵊州市财政补贴比例分别为50%、43%,农户自缴比例7%。中央油菜保险最高保额500元/亩,保险基础费率3%,其中省、嵊州市财政补贴比例分别为30%、25%,农户自缴比例10%。
六、落实收购订单奖励,保护种粮基本收益
12.全面落实省下达的粮食储备任务,各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各级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和小麦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
13.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全市统一早稻订单奖励,每百斤奖励30元。
14.市级晚稻订单每百斤奖励20元,每亩不超过180元。
15.订单粮源在满足本地粮食储备轮换的基础上,实行带订单奖励余缺调剂,调剂数量大且完成任务好的,省级财政给予奖励。
16.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规模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所需资金由当地农发行提供贷款。
17.对当年到省外主产区采购符合我市居民消费习惯的优质稻米数量达到2000吨以上(折合原粮计算),或在省外粮食主产区建立生产基地2000亩以上,运回粮食500吨以上的粮油加工企业,给予每吨最高1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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