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嵊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3年3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市财政局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嵊州市财政局预算局。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鲍佳怡;联系电话:83330626。
附件:嵊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征求意见稿).xls
嵊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关于《嵊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度)》(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已于2023年3月17日-3月28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0条意见(包括网络、电话、信函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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