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嵊州市人民法院管理的执行款专户公款存放工作,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嵊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关于印发嵊州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嵊财预执〔2016〕41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银行账户开立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银行账户开立项目
项目编号:SXPZ-F20230314WYE
二、招标项目内容
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1家银行作为本项目的中标银行。开立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银行账户,用于执行款的日常资金存储、结算业务办理。中标后合作期自签订合同暂定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再决定是否续签。如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银行账户投标的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嵊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参与投标的银行必须为嵊州市内一级银行,且只能一个主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二)报名方式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需提供;
4.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明确投标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以上报名资料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 09:0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玉儿
联系电话:0575-83176688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2.采购人名称:嵊州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5-83279359
联系地址:嵊州市剡湖街道艇湖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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