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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55Q/2023-8505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嵊州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03-28 10:49:40

【专项规划】嵊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3- 28 10: 49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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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现将《嵊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嵊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嵊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绍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有关部署,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在全市范围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现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为主线,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劳动关系工作创新,提升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和工作效能,扎实推进我市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到2023年底,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市开展劳动用工体检1300家企业以上;

(二)全市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1400名,其中培育国家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5名,省级14名,规模以上企业至少配备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每个乡镇、街道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劳动关系协调员;

(三)每年向绍兴市人力社保局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金牌调解组织,每批至少报送不同类3家调解组织作为推荐对象;

(四)每年至少新培育一个及以上和谐园区创建活动示范点;

(五)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得到全面推广和普及。

二、重点任务

(一)广泛开展劳动用工体检活动

1.主要目的

通过开发“企业劳动用工自检系统”,设置快捷自检和模块自检两种模式,帮助企业查找自身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有的放矢进行整改和完善,从源头上规避用工风险,预防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指导服务。

2.工作安排

2021年5月底前,完成系统开发所需的业务需求梳理;7月底前,组织企业开展上线试运行;9月初,开始向本市企业推广,并引导企业开展自检;10月底前,形成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系统;12月底前,完成年度检测企业150家以上。2022年完成年度检测企业550家以上。2023年完成年度检测企业600家以上。

3.责任单位

人力社保局,三方成员单位协同。

(二)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行动

1.主要目的

打造一支熟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劳动关系实务操作技能,能处理和应对各类疑难复杂问题的专业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提升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防和综合治理水平。

2.工作安排

2021年7-9月份,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2021年至2023年每年完成培育目标数。 

3.责任单位

人力社保局,三方成员单位协同。

(三)积极开展劳动关系金牌协调组织评选活动

1.主要目的

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社会组织,法律及政策规定的其他类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中积极开展劳动关系金牌协调组织评选活动。努力建设一批制度机制全、专业程度高、服务能力强、基础保障好的基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广泛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能,进一步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2021年4月至5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细化“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2023年6月)。按照绍兴市局的时间要求和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配合绍兴市局做好三批金牌调解组织的培育、选树、经验总结等相关工作。

3.责任单位

人力社保局,三方成员单位协同。

(四)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

1.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各级和谐企业创建,绍兴市级和谐园区创建,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双爱引领、和谐示范”等活动,引导全市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打造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

2.工作安排

(1) 2021年度、2023年度各开展一次和谐企业评选活动,配合绍兴市级2022年度开展绍兴市第八批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

(2)每年至少新培育一个及以上和谐园区创建活动示范点,配合绍兴市级2022年度开展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评选活动。

(3)2021年度确保5家(累计)以上的企业开展技术工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截止2023年底累计确保10家以上的企业开展技术工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4)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

3.责任单位

总工会,三方成员单位协同。

(五)努力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建设应用

1.主要目的

通过政府搭建电子劳动合同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用人单位自建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等方式,稳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建设应用。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和降低用工管理成本,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劳动关系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2.工作安排

要按省、绍兴市统一部署,全面推广政府搭建的电子劳动合同公共服务平台;积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搭建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深入倡导用人单位自建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同时,以电子劳动合同为依托,努力实现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监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人事人才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业务协同办理,数据实时联动和共享。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建设、税务、统计、法院等单位沟通协作,加快电子劳动合同相关数据共享,不断拓宽电子劳动合同政务服务内容和场景,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最大便利。

3.责任单位

人力社保局,三方成员单位协同。

三、实施步骤

(一)细化方案阶段(2021年6月底前)。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对落实主要任务作出具体安排。

(二)实施计划阶段(2021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组织落实本地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分年度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年底)。对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总结验收,梳理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三方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实施“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会商,强化协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结合自身职能,切实转变观念,通过实施以点带面,星火燎原等精准措施,敢闯敢干,全力以赴完成三年目标任务。

(二)从严落实责任。三方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堵点、难点问题,细化内部责任分工,强化督查指导,通过全方位、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努力争创佳绩。

(三)全面总结提升。三方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成果,不断完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构建机制,形成一整套可复制的创新工作模式。(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1)

附件:1.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工作任务清单

项目名称

具体工作任务


一、开展劳动用工体检活动

(一)2021年6月初,协同绍兴市三方四家完善“劳动用工自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6月底,力争按期完成初步开发工作。



(二)2021年7月底前,作为试点城市开展试运行,完成系统调试后,在辖区内企业推广,并引导企业开展自检。



(三)2021年10月底前,形成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系统。



(四)2021年12月底前,完成150家企业的年度指标,并收集整理系统使用意见建议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为进一步完善系统提供更多建设性、长远性、合理性思路。


二、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行动

(一)细化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活动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市三方四家明确的年度任务,对落实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确定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发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信息,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精心设置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内容涵盖政策理论、实务操作等方面。



(三)做好培训师资与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结合实际,统一组建专门的师资队伍,落实培训工作经费。



(四)开展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网络课堂+综合测评”的形式开展培训,测评合格者由市人力社保局颁发职业技能培训证书。


三、开展劳动关系金牌协调组织评选活动

(一)三方四家共同制定细化本地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表等,于2021年5月底前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仲裁信访处备案。



(二)分别于2021年8月底前、2022年6月底前和2023年4月底前按照要求,分三批向绍兴市人力社保局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金牌调解组织,每批至少报送不同类3家调解组织作为推荐对象。


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

(一)2021年度、2023年度开展一次和谐企业评选活动,配合绍兴市级2022年度开展绍兴市第八批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和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评选活动;2021年度确保5家(累计)以上的企业开展技术工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截止2023年底累计确保10家以上的企业开展技术工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及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进一步壮大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



(二)组建专门的培育工作队伍,确定培育对象,明确培育内容,采取统一培训、个性化培训、点对点指导等多种培育方式,每年至少新培育一个及以上创建活动示范点。



(三)完善创建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创建活动的激励和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表彰,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活力。


五、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建设应用

(一)按文件精神,积极建设多种形式的电子劳动合同平台。



(二)三方四家按省、绍兴市三方四家统一部署,在辖区内积极推广政府电子劳动合同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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