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MB1510061U/2023-88914 | 主题分类: | 医保-/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19 09:10: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现将2022年度嵊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情况
2022年底,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267318人,较上年同期增加16695人,增长6.67%,其中在职职工为202293人,退休人员为65025人,分别增长4.94%、12.3%。
2.基金收入情况
2022年职工医保基金总收入为13995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为80011万元,个人账户收入为59946万元。
3.基金支出情况
2022年,职工医保基金总支出为11838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为7918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为39203万元。其中住院统筹基金支出为41092万元,门诊(包括药店购药)统筹基金支出为31149万元,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其他基金支出为6944万元(含支付新冠疫苗费用1138万元)。
4.基金结余情况
2022年,职工医保基金当年结余为2156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为826万元,个人账户结余为20743万元。历年结余为13859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为62725万元,支付能力为8.63个月,个人账户结余为75871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情况
2022年底,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379243人,较上年同期减少49775人,增长率为-11.60%。
2.基金收入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越惠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嵊医保〔2021〕25号),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650元(包括大病保险筹资),其中个人缴纳550元,财政补贴1100元。截止2021年底的以下四类人员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全额补助:(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对象、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对象、民政部门在册的农村“三老”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2)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4)市卫健局认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022年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为67989万元,增长-1.36%。其中缴费收入2152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为45822万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为640万元。
3.基金支出情况
2022年,居民医保基金总支出为63124万元,同比增长1.52%。其中门诊基金支出为16642万元,住院基金支出为44044万元,大病保险等其他基金支出为2438万元。
4.基金结余情况
2022年,居民医保基金结余为4865万元。
三、定点医药机构情况
2022年,嵊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为44家,其中市级医院为4家,基层医疗机构为21家,其他医疗机构为19家。定点零售药店为106家。
嵊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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