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嵊州市财政局、嵊州市商务局、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编制了《嵊州市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嵊州市财政局 嵊州市商务局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嵊环保〔2023〕15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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