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情况总结】嵊州市2023年1-5月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23-06-15 10:2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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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直达机制运行总体进展顺利,资金下达更加快速,投向更加精准,监管更加严格,我市民生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重大项目有序推进,较好地支持我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3年1-5月,中央及省财政共下达我市直达资金6.69亿元,参照直达资金0亿元,合计6.69亿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我市直达资金支出5.02亿元,支出进度75%。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开展政策学习

市财政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学习直达政策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科室在资金分配和下达、调拨、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管理。

(二)确保资金及时下达

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管理,定期登陆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查收上级下达数据,同步做好指标数据接收、确认和登记工作。在接收到上级直达资金文件后,汇同归口科室第一时间对接部门研究分配方案,确保及时将直达资金下达至资金使用单位。

(三)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

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财政收支智管系统,精准定位直达资金使用情况,惠企利民明细填报情况,预警信息处理和数据规范情况,对直达资金实行穿透式全流程监控,确保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数据真实、准确。建立本市的两直工作交流浙政钉群,对各部门在支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解答,对支付进度落后的单位进行定期通报。

(四)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监管

加强制度建设,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财政直达资金的分配使用等管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通过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提高监控系统数据质量;严格落实“日监控、月通报”制度,实现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全流程跟踪,对直达资金执行进度慢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在年终考核时,对于支出进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单位视情予以扣分。

三、存在的问题:

工程项目前置的资金支付流程较复杂,影响支付进度,进而影响到直达资金的考核;直达资金分配时一体化系统跟直达系统的同步问题;资金支付后,一体化系统跟直达系统数据无法及时同步,有时需要手动进行关联。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重点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督促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安全规范使用资金,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贯彻落实资金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保障我市直达资金工作落实落细,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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