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00R/2023-8502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06-15 12:08:16 |
范维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工程财务决算的建议》(第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工程竣工后长期不办理财务决算”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反映的竣工财务决算原因导致工程尾款拖欠问题高度重视,责成多部门协同解决工程未决算、尾款未支付等历史遗留问题。
为推动竣工财务决算进度,今年3月由市纪委、市监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审计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政府(国企)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目的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推动问题解决。前期,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及市属国有企业对2013年至2022年经发改立项已完工结算尚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政府(国企)投资项目展开了清理自查,目前已对各单位调查上报情况进行了汇总统计,分析未办理财务决算原因,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报市政府,市政府常务协调会已明确分类处置政策。下一步,各单位列出项目清单,按照市政府明确的清理工作方案分类处置政策,限期完成财务决算编制,加快财务决算进程。
二、关于“2016年浦口高排渠工程”
经了解,2016年浦口高排渠工程为黄泽江综合治理工程的子工程,被列入2016年嵊州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工程由水利局负责实施,资金由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公司,现为水投集团子公司)保障。目前工程涉及政策处理费因相关财务资料未全无法决算审计,致使整个项目的决算审计无法完成。对此,我们建议由建设单位会同属地乡镇协同解决,抓紧做好政策处理的财务资料汇总整理工作,尽早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支付工程尾款,保障施工单位合法权益。
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真诚希望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蒋金燕 83330089)
嵊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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