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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6834714401177/2023-8911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公开日期: 2023-06-02 14:45:59

嵊州市极端天气“村安工程”——X波段相控阵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2 14:45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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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嵊州市极端天气“村安工程”——X波段相控阵仪项目

建设单位:嵊州市气象局

建设地点:嵊州市浦口街道风车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嵊州市浦口街道风车斗新建1部X波段相控阵仪(含铁塔及配套设施),并网绍兴市雷达网,开展组网观测,逐分钟扫描监控冰雹、龙卷风、短时暴雨、雷雨大风等突发灾害性天气,进一步提高天气雷达网的探测精度、反应速度,提升上下游联防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电磁环境类环境保护目标

所属行政区域

保护对象名称

与工程位置关系

海拔高度

距雷达天线高差

浦口街道

珠溪村

施工用房

雷达拟建址西南侧约214m

515m

56.5m

游击队营地站址

雷达拟建址西南侧约438m

495m

76.5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期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后,上清水回用,淤泥集中堆放。施工生活污水通过在施工生活区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使污水在池中充分停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有效防止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水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土石方工程、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本项目1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通过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对附近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但其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通过距离衰减及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可有效地将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施工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平整,不外运。建筑垃圾产生量少,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送往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过程中,土壤的侵蚀、场地的平整、土方的填挖,将会引起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但通过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后,将大大减轻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6)生态环境

本项目雷达站址永久占地面积为273m2,道路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为1000m2,项目所在地没有生态敏感种类,无珍稀动植物。在主体工程完工过后,按照规划进行大面积绿化以恢复植被,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抚育措施,提高林草成活率,使其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经采取以上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有效减缓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本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可恢复的。

营运期

(1)水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无生产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随地势排入外环境,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等,应急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环境,产生少量NOX、SO2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发射机、柴油发电机、电源柜、除湿机等设备,均置于室内。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或安装消声器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体废物是巡视人员的临时生活垃圾、UPS间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和柴油发电机房产生的废柴油。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另外,本项目拟设置不间断电源UPS,主要固体废物是UPS间产生的废旧蓄电池(UPS电池由64节12V200Ah铅酸蓄电池组成,单块40kg,电池总重量约2.56t,设计寿命普遍是3~5年),本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少,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只有在雷达站停电的情况下启用,因此产生的废柴油量极少,雷达站工作人员应及时对其进行清理,采用密封桶站区内妥善暂存,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回收处置。

(5)电磁辐射

经理论计算及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在目前及规划的环境条件下,雷达天线中心1000m范围内任意一点的平均功率密度将低于本项目的评价标准0.248W/m2(即2.48×105μW/cm2),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的要求。本项目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和天线高差在50m-80m之间,距离雷达主波束照射区较远,仅受到副瓣的影响,本项目电磁辐射对评价范围500m内的公众基本无影响,电磁影响均在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时段

类别

内容

环境效益

生态保护

挡土墙

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冲洗和降尘

循环使用,不外排

施工废气

对施工场地定期清扫、洒水抑尘

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

釆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运行维护

满足GB12523-2011标准要求

施工固废

土石方回填,弃土、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委托处置

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随地势排入外环境

不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

应急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环境

对周围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

设置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

满足GB12348-2008标准要求

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箱、危废暂存

满足GB18599-2001和 GB18597-2001标准要求

生态

场区绿化、植被补偿

生态恢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对灾害性天气有效监测,是提高灾害性天气短临预报、预警准确率和时效率的必不可少的探测工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产生的电磁辐射、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可釆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缓解或消除。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书和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嵊州市气象局

联系人:孙明明;联系电话:0575-83797387

嵊州市气象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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