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各办、中心,各行政村(居、社),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文件要求,嵊州市三江街道对截至2023年4月底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文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编号
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废止《关于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用地标准化的通知》的通知
嵊三江政〔2023〕9号
DSZD99B-20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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