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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78R/2023-8551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3-07-27 15:59:56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27 15:59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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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土地指标倾斜到村,助推村集体经济增收的建议”(第1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村集体经济缺少建设用地指标

2021年底,我市已出台《嵊州市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2021-2023年三年的行动计划》(嵊市委办发〔2021〕73号),制定了盘活存量土地、探索资本经营、实施“飞地”抱团、“两山”转化、唤醒闲置资产、拓展服务功能、深化村庄经营、发展特色产业、加强“三资”管理等九项举措促增收,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保增收等“9+1”政策,同时,每年单独安排不少于500万元专项资金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少于50亩,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域整治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相对薄弱村增收项目,并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更大的保障。

针对建议中部分先天条件较差,发展工业等产业困难的经济薄弱村,我市采用“飞地抱团”模式,通过市级统筹、跨村发展、股份经营、保底分红等方式,2014年以来,跨村域、镇域先后谋划了联心奔小康物业项目、风情美食街项目、黄泽小微园区项目、共富项目等4个市级规模型异地物业项目,累计出资3.57亿元,实现每年分红3546万元,惠及带动全市186个薄弱村每村每年增收19万元。2023年,我市将持续谋划新一年的飞地抱团项目,计划对2022年经营性收入在60万以下的薄弱村开展结对帮扶和实施新的抱团项目。

二、针对土地指标倾斜到村发展工业

针对建议中三界镇北街村等交通优势明显,地理位置有利于建造厂房但缺少建设用地的村庄,我局将在市政府用地指标统筹安排下,全力保障土地资源要素,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理念,确保各类项目用地需求的同时,有序推进土地供应,限制不符合产业规划、资源利用效率低的项目用地准入。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规[2022]1号),坚持节约集约原则,鼓励优先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针对保障集体经营性用房建设用地指标,我局也建议各乡镇街道重点从周边存量建设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两方面考虑用地保障问题。对于发展现代工业等产业确有新增建设用地需要的,我局将提交市政府讨论,待市政府同意后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通过公开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我局将通过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奖励指标、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多途径,争取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根据各属地提交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每年度安排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用途管制科  华鹍  联系电话 83187167)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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