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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78R/2023-8552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3-07-27 16:44:11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27 16:44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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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相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西之窗(城西商贸核心区)拆改项目的建议》(第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所有宗地产权及不动产权再次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形成完整清单

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属地街道进行对接沟通,划定三个区块确切范围,下一步将与属地街道开展三个区块内宗地及不动产权的梳理工作,及时登记造册形成完整清单。

二、对3个区块内部规划设计条件一并考虑,部分道路是否保留或拓宽,部分商业是否保留。

在整体提升改造前,建议属地先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对3个区块范围开展《嵊州市城西之窗(城西商贸核心区)提升改造规划研究》,提出区块转型升级的方向,明确每个区块的转型主导内容和控制要求,并结合转型行业和空间形态塑造要求明确现状需拆除、改造的建筑,适当增加必需的公用设施建筑,补齐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在不破坏现有道路格局的前提下,重新梳理交通组织,并提出重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方案以及规划范围内转型发展空间形态的控制要求。《嵊州市城西之窗(城西商贸核心区提升改造规划研究》经市政府同意后,结合招商情况调整控规,我局将按照控规出具规划条件。

三、3个区块国有工业企业地块征迁政策须有相关部门牵头明确等。

根据嵊市委办传〔2023〕3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第四条责任分工中已经明确企业征收:实施单位为属地街道,牵头单位为项目责任单位,业务指导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人:嵊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陶海斌 83110306)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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