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78R/2023-855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27 16:46:33 |
陈伟芳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非粮化”“非农化”整治 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切实加强耕地“两非”问题处置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增量问题坚决处置、存量问题稳妥处置”的总要求,坚决制止增量、妥善处置存量,分类处置。对国务院24号文件下发以后的新增“非农化”问题,坚决制止,及时处置;对存量问题,按照“应恢复尽恢复”的要求,从易到难,稳妥有序进行处置,确保平稳保质高效完成工作。明确规定所有“非粮化”整治后的耕地每年都要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乡镇落实,专班督察。
二、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推行“田长制”,构建县、乡、村级田长以及村级巡查员分级负责的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机制,按照严保严管、压实责任、预防在先、质量优先、奖惩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人的责任,依托“耕地智保”场景,实现日常监督管理“人防”+“技防”常态化。
三、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长效管护粮功区,充分发挥粮功区的种粮功能,我市今年大幅提升了规模种粮补助,具体政策为:单季稻给予每亩160元补助,相较去年提高14%;早稻给予每亩250元补助,相较去年提高32%;连作晚稻给予每亩310元补助,相较去年提高121%。此外,为鼓励粮农种好粮,充分发挥这些“非粮化”整治后耕地的产粮能力,我市制定了针对这些耕地的特殊补助,可与规模种粮补贴同时享受,最高达2000元/亩。
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大前提下,对种植种类与土地地类相符,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布局、农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设施农业用地布局。引导各乡镇(街道)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科学合理分布,确保满足农业项目发展所需的一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需求。
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今年,我市以全面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民种粮效益为目标,创建3个省级水稻千亩示范片和1个省级旱粮百亩示范方,涉及早稻、单季晚稻、连作晚稻、番薯等粮食作物的推广示范,主推水稻温室叠盘育供秧、水稻两壮两高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带动全市种植技术的提升。
这些年,我们已经开始布局、提升我市粮食产业。一是通过引进高端粮食加工设备,提升稻米加工品质,已取得“嵊州好稻米”“越乡好稻米”等一系列荣誉,下一步争取“浙江好稻米”。二是依托我市小吃优势,培育了榨面专用稻品种,建成全市最大的年糕加工厂,努力提升粮食的附加值。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人:耕地保护监督科 王樑 83187031)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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