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356N/2023-7649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崇仁镇 | 公开日期: | 2023-07-03 14:45:46 |
《关于公布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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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下称《通知》)部署,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建设,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形成本级现行有效的文件清单。根据该《通知》,崇仁镇党政综合办(人大办、财办)牵头对崇仁镇人民政府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关于公布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宣布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解 读 人:史耀明 周伟 联系电话:89306651 839803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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