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10:57
信息来源: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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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办(中心、队)、行政村、站所庭: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文件要求,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对截至2023年4月底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编号 |
长乐镇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奖励办法 | 长政〔2022〕13号 | DSZD99F-2022-0001 |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