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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284X/2023-7721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剡湖街道 公开日期: 2023-07-31 11:00:33

剡湖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31 11:00
信息来源:剡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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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绍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嵊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嵊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二部分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街道设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在嵊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街道防指总指挥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班子成员担任,成员其余各班子成员组成。

二、街道防指办

街道防指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和消防管理办(以下简称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

三、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街道防指成员单位由应急办农业线城市建设管理办(以下简称城建办)重点项目服务办(以下简称重点办)、经发办(以下简称经发办)社会事务管理办(文教卫、人武民政等线)、自然资源所、党政办、党建办、文旅宣传线综合信息指挥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剡湖派出所、剡湖交警中队、剡湖中心学校、剡湖中心卫生院、市郊供电所电信剡湖支、移动嵊州分公司、联通嵊州分公司等组成

(一)应急办:牵头协调、监督指导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街道应急避难设施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生产、存储、经营等环节和尾矿库、地下矿山的安全度汛措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负责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

)农业线: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暴潮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和堰塞湖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在防汛防台期间,做好街道所属排涝闸工作。指导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救灾恢复生产;调查汇总农业灾情。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会同水利、气象等部门开展旱情监测,并根据旱情和气象条件,配合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防旱抗旱作业;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洪水、城市积涝等监测预报预警

)城建办:指导城区防洪排涝、供水危机防御和应急处置;监督、指导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并协助村(社区)做好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指导灾后重大建设设施安全和灾害损失评估及灾后恢复;监督、指导危房排查和农房安全管理;负责市政设施、民用设施和城区排涝工作做好市区人行道树木、地下车库、通道防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的防洪、防台、抢险工作,加强在建工程的防洪防台安全检查与指导,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指导城市大中型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监督、指导水毁公路修复;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经发办: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工业企业灾情。协助做好大型商贸综合体地下商场的防洪排涝工作。负责统计上报工业企业灾后损失,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五)社会事务管理办(文教卫、人武、民政等):负责落实台期间养老院、敬老院、避灾安置点、学校、诊所等的防汛防台房屋加固、人员转移等安全工作负责保存和调配应急救援、抢险等物资。组织所属人员实施防汛防台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派出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转移危险区的群众负责灾后保险理赔和民政救济工作。

(六)自然资源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

(七)党政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期间的后勤保障、车辆调度与紧急信息报送,根据相应等级安排值班人员

(八)党建办:负责组织和动员社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和党员参与防汛防台工作。

(九)文旅宣传线:负责落实民宿、农家乐、宗教寺庙场所及文化活动场所等的防汛防台抗旱和人员转移工作监督、指导星级饭店、旅行社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开展防汛防台避洪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负责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指导做好抢险救灾等法规、政策以及各类防灾知识及的宣传。街道防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出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后,及时通过各种媒体途径转发

(十)财政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等财政资金保障;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管理。

(十一)综合信息指挥室: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安全维稳工作。

(十二)剡湖派出所和剡湖交警中队:组织指导民警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组织实施灾区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街道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在启动防汛或防台级以上应急响应且必要时,负责提供风险区人员和车辆信息。

(十三)剡湖中心学校: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学校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负责学校灾后恢复工作。

(十四)剡湖中心卫生院: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和心理干预工作负责洪涝和干旱期间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和防疫消毒工作。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队:监督、指导城区小型广告牌、临时建筑、市政设施等安全隐患和城市道路积水灾害情况的排查工作。

(十六)市郊供电所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保障所属电力企业、电力设施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组织抢修水毁电力设施;调查核实电力系统灾情。

十七)电信剡湖支、移动嵊州分公司、联通嵊州分公司:组织落实本公司通信设施安全防护工作,保障防汛防台信息及时、正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防台指挥联络畅通;利用短信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防台信息,为防汛防台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持。

四、基层防汛防台工作组

村(社建立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和人,在街道委、办事处领导下,做好本域和本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五、应急工作组 

启动应急响应时,街道防指视情设立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文稿、灾情简报等材料起草工作。该组由应急办牵头负责,党政综合办参与

)监测预报和风险管控组:负责风险监测、研判、提示、管控等工作。该组由应急办牵头,农业线、自然资源所城建办等参与。

)舆情信息组:负责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组织发布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信息,推送有关新闻稿件。该组由文旅宣传线负责

)抢险救援组:承担洪涝台旱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投入抢险救援,人武部、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该组由社会事务管理办(人武线)牵头,经发办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剡湖派出所剡湖中心卫生院市郊供电所电信剡湖支局、移动嵊州分公司、联通嵊州分公司等参与。

)人员转移组:承担受灾地区人员和物资转移安置工作,保障临时安置人员生活所需。该组由城建办组成。

)后勤保障组:承担应急响应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生活物资、车辆调度和资金保障等。该组由党政综合办组成。

第三部分  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应急事件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级。当发生本预案规定的事件时,街道防指启动应急响应。

一、事件分级

(一)一般(Ⅳ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1)台风: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台风7级风圈或近海热带低压将对我市造成影响,并可能将有8级以上阵风影响;或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受台风影响,将对我市带来明显降水(1/10以上测站过程雨量在50毫米以上)。

2)暴雨:一定范围内(1~3个乡镇〈街道〉以上)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重要江道:剡溪江长乐江等主要江河水位上涨,但均在警戒水位以下。

4)水库、山塘:山塘发生重大险情,小(二)型水库发生险情。

5)内涝:暴雨时,建城区积水受淹面积达10%以上。

6)旱情:小(二)型以上水库平均蓄水率60%~70%;7~10月份出现连续干旱天数达到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口达到5万以上或全市耕地受旱面积超过15万亩以上。

(二)较大(Ⅲ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事件: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内,台风10级风圈影响我市或将出现9级以上阵风;或预报48小时内我市开始有明显降水,1/5以上乡镇过程雨量50毫米以上;或受台风影响我市实况已经出现8级阵风,并预计可能增强到9级以上;或受台风影响我市实况已经出现短时强降水(30毫米/1小时以上)。

2)暴雨:较大范围内 (3~6个乡镇〈街道〉)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预计未来还有50毫米以上降水。

3)重要江道:剡溪江长乐江等一条重要堤防发生险情。

4)水库、山塘: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小(一)型水库发生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内涝:暴雨时,建城区积水受淹面积达15-20%。

6)旱情:小(二)型以上水库平均蓄水率50%~60%;7~10月份出现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口达到10万以上或全市耕地受旱面积超过25万亩以上。

(三)重大(Ⅱ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事件:

1)台预计24小时内,我市受到台10级风圈影或可能出10以上阵风;或预报24小时内我市有明降水,1/5以上程雨量100毫米以上;或台我市实况10级阵风并预计可能增强到11以上;或受台我市实况强降水(50毫米/小100毫米/3小以上)。

2)暴雨:大范围内6~12个乡镇〈街道〉),24小面雨量100~150毫米,或48小面雨量160~230毫米,或72小面雨量200~300毫米,且预计来还50毫米以上降水。

3)重要江道:剡溪江、长乐江等重要堤防情。

4)水、山塘: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情,危及公共安全,大中型水库发情。

5)内涝:暴雨,建城区积水受淹面积达20-30%以上。

6)旱情:小(二)型以上水平均蓄水率40%~50%;7~10月现连续干旱天数达50天以上;水困人口15万以上或全市耕地受旱面35万以上。

(四)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台风:预计12小时内台风将穿越我市;或预计12小时内台风将经过我市相邻地区,并伴有12级以上大风或过程雨量达到250毫米以上;或预计12小时内我市有明显降水,预报12小时雨量达300毫米以上;或受台风影响,我市实况大风出现12级以上;或实况过程累计雨量已达400毫米以上,且预计未来还有50毫米以上降水。

2)暴雨:较大范围内(12个乡镇〈街道〉以上),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特大暴雨。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3)重要江道:剡溪江长乐江等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4)水库、山塘:中型以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内涝:暴雨时,建城区积水受淹面积达30%以上。

6)旱情:小(二)型以上水库平均蓄水率40%以下;7~10月份出现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口达到20万以上或全市耕地受旱面积超过45万亩以上。

出现以上情况第1-5项,凡符合其中1条的,为相应事件启动标准。第6项,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为相应事件启动标准。

二、应急响应行动

(一)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级)事件时,由街道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防指办全体成员、各村社值班干部到岗到位,加强值班,视频室安排人员值守。

2常务副指挥组织防指办全体成员参加会商,视情增加会商单位常务指挥视情对各防指成员单位和村(社区)进行动员部署

3街道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4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每日13时向街道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街道防指每日14汇总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向市防指报告,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启动响应后,农业线加强洪水、雨情、台风等信息收录和信息互通,掌握动态,及时向防指成员单位和村(社区)报送相关信息;通知竹前排涝闸做好排涝准备。根据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线、城建办、自然资源所等单位和村(社区)组织人员对山塘、水库、渠道、堤坝、低洼地段房屋、危旧房、地质灾害点等重点防御区域进行巡查,注意堤坝路缺,对可能出事的险工险段进行加固。做到防洪物资充足,人武线确保民兵抢险队伍随时待命。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级)事件时,由街道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防指办全体成员、一半街道机关干部以及各村社两委会全体成员到岗到位,要求24小时值班。

2)常务副指挥组织防指办全体成员参加会商,视情增加会商单位常务指挥视情对各防指成员单位和村(社区)进行动员部署

3)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每日6时、13时向街道防指报告工作动态,18时汇总报告当天灾情、险情。

4街道防指每日7时、14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19时汇总报告当天灾情、险情,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启动响应后,农业线密切监视水情、雨情、汛情、旱情、工情变化;通知街道所属的涵闸和排涝站适情启闭;通知山塘、水库根据水位情况,在调节下游洪峰流量和确保工程安全的原则下,要适时开启泄洪闸。各防指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巡逻检查险工、险段和路缺,组织人员防洪抢险,力争堤防不决口。各村(社区)通知滞洪区内单位和群众做好人员撤离和物资转移。城建办重点做好危房户、临时工棚和违章建筑的人口转移工作。注意有关村社的山体滑坡,自然资源所做好受影响人员的转移工作,确保人身安全。人武线确保民兵抢险队伍随时待命,严阵以待,做好一切抢险准备。

(三)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级)事件时,由街道防指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全体防指成员、防指办全体成员、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全体两委会干部24小时到岗到位,视频室安排1名带班领导和1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

2)街道防指总指挥组织全体防指成员、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商,视情增加会商部门。

3)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到村社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4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每日6时、10时、13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18时汇总报告当天灾情、险情。

5街道防指每日7时、11时、14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19时汇总报告当天灾情、险情,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启动响应后,农业线密切关注所有山塘水库、曹娥江上游、城防堤、五联堤等水利设施。各防指成员单位做好人员物资转移工作,各村社、部门通讯保持畅通,剡湖中心卫生院要组织救护队,负责抢救伤亡人员,剡湖派出所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城建办、自然资源所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点和危旧房,对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的地方,各村(社区)及时做好防范措施,该转移的要转移,该加固的要加固。人武线确保民兵抢险队伍随时待命,严阵以待,做好一切抢险准备。

(四)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级)事件时,由街道防指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全体防指成员、防指办全体成员、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全体两委会干部24小时到岗到位,视频室安排1名带班领导和1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

2)街道防指总指挥组织全体防指成员、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商,视情增加会商部门

3街道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4)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到村社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5)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每日6时、10时、13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18时汇总报告当天灾情、险情。

6街道防指每日7时、11时、14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19时汇总报告当天灾情、险情,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启动响应后,城建办、自然资源所立即组织地质灾害点、危房等区域的人员转移工作。农业线密切关注所有山塘水库、曹娥江上游、城防堤、五联堤等水利设施。人武线确保民兵抢险队伍全力抢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做好老弱妇幼人员的撤离工作,减少人员伤亡。事先准备好应急措施,在通讯联络可能中断的情况下,各村(社区)做好鸣锣等信号的联络准备,并注意人员安全。街道防指及时调用储备物资,同时,文旅宣传线根据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布献物抢险通知,发动群众参与救助。必要时街道防指请求上级援助。

三、各类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江河洪水

1)农业线按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利工程。

2)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街道防指及沿岸村(社区)应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巡堤查险。

3)当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街道防指及沿岸村(社区)应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准备。

4)城建办、自然资源所和属地村(社区)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5)应受灾村(社区)和单位请求,街道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二)台风灾害

1)街道防指应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

2)城建办、自然资源所和属地村(社区)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

3)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和封闭交通道路、关闭景区和农家乐等措施。

(三)山洪地质灾害

当气象部门发布突发性强降雨预报或监测到可能致灾的降雨,街道防指应督促落实以下举措:

1)农业线、城建办和自然资源所等加强小流域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巡查监测,及时预警。

2)城建办、自然资源所和属地村(社区)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3)灾情发生后,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和市防指。

(四)水利工程险情

1)街道防指立即报告本级政府和市防指。

2)向影响区域发布预警,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并实施交通管控。

3)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

4)加强险情判断,必要时做好弃守准备。

5)当山塘、小()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险情,请求市防指会同市水利局派出技术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6)应受灾村(社区)和单位请求,街道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五)干旱灾害

1)加强抗旱水源调度和用水管理。

2)采取开源节流、限水调水、应急送水、跨流域(区域)引调水等措施。

3)条件允许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四、抢险救援

各村(社区)基层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援工作,当本地区抢险救援队伍或物资不足时,可请求街道防指支援;需跨行政区域调拨物资装备和队伍的,由街道防指统一调度。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根据灾害预报、灾害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向可能受灾重点地区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

五、信息报送

街道防指应及时向嵊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防御工作动态。街道防指负责归口报送和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各类信息,统一发布灾情险情,较大以上灾害事故信息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送市防指。

应急响应结束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村建、人武等成员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基本情况报送街道防指,街道指各成员单位应在2日内将总结报送街道防指。

六、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市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市防指。

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后,街道防指在市级防指指导下,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重大决策部署、综合汛情(台风、暴雨)、旱情和抢险救灾情况、灾情等重要信息,由市防指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

七、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1)街道防指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市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鉴于台风往往带来强风、高潮和暴雨,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3)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街道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大范围降雨趋停,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气象部门正式解除台风警报信号,且预报对我市已无明显影响。

剡溪江、长乐江等主要控制站和大中型水库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全市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

第四部分  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一、灾后部署

发生较大以上洪涝台旱灾害后,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企业恢复生产为重点,应急办会同农业线经发办、民政线、财政线办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第一时间进行部署,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城乡面貌。

二、灾情核实

应急办牵头,会同城建办、自然资源所、农业线、经发办、文旅宣传线等综合评估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生态环境、土地、文物、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按程序报批后作为灾区灾后重建的重要依据。

三、灾后恢复

力争灾害发生后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

四、复盘评估

较大以上灾害发生后,街道防指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第五部分  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应急办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后实施。

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和街道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或线办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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