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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MB1510061U/2023-76524 主题分类: 医保-/医保类-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3-07-04 16:06:53

【以案说法】你用自己医保卡为家人买过药吗?千万别这么做了

发布日期:2023-07-04 16:06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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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5月,嵊州市医保局通过数据筛查,发现参保人金某无糖尿病就医史,但2022年有多次购买糖尿病药品的记录。经核查,金某购买糖尿病药品实际是用本人医保卡为家属购药,共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687.38元。

【处理结果】

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687.38元。

【法律链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四十一条: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醒】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等同于用本人医保卡直接为家人、亲友购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但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在使用家庭共济时仍用自己的医保卡就医或者购药。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是重要的就医凭证,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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