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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512/2023-7745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8-10 16:04:39

嵊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10 16:04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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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科丽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的建议》(第41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关心和关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永远在路上,需要实实在在、与时俱进地去不断推进,久久为功。

一、在系统规划方面,由市住建局牵头已完成《县域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嵊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嵊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嵊州市农村生活污水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由市乡村振兴办牵头修编全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2022-2027年)。这些规划,努力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为今后一段时期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指导。

二、在政策保障与宣传方面,前阶段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考评办法》,出台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七项工作制度”、《关于印发<嵊州市“喜迎十运会、环境大提升、全域共美丽”行动方案>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3〕8号)、《嵊州市“迎十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推进下一阶段农村美丽宜居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村充分运用微信、抖音、宣传窗、入户走访等各种方式,实时动态推介优秀示范案例,发挥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示范作用,发挥村嫂队伍推动作用,广泛发动村民参与,营造共创共享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三、在具体工作推动方面,今年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除市财政继续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人居环境常态化管理外,近期市里又安排8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支持全市农村开展村庄四乱整治、公共厕所和公共绿化的维修提升、美丽庭院创建、三线序化等一些突出短板项目的投入。结合2022年度乡镇验收情况及上级部门对抽查村的考核情况,4月30日前对区域内各村进行再次全面巡查摸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日常反馈的“三线”序化整改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整改内容,并配合做好验收考评工作。同时,今年市里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筹措近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推进省、绍兴市级、嵊州市级未来乡村项目建设,2200多万元资金用于和美乡村创建。关于农村危房整治的问题,住建局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排查城乡自建房 203145 处,存在安全隐患 1613 户,已全部完成鉴定,鉴定结果为 B 级 1152 户;C 级 253 户;D 级 208 户,已全部采取管理措施或工程措施完成整治。接下来我们下一步将加强日常检查,要求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多渠道畅通自查自报机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上报属地乡镇( 街道)。落实属地乡镇(街道)责任,发挥综合行政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利用省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系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整治和处置闭环管理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为今后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打造一批高标准、标杆性的美丽宜居示范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千万工程”,以积极参与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契机,按照省《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持续不断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喜迎十运会、环境大提升、全域共美丽”行动要求,对“三线”序化整治工作进行二阶段的提升整治,常态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环境更优、生态更美的美丽乡村。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真诚欢迎广大政协委员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王树华(社会事业科)

电    话:83118031

嵊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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