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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512/2023-8733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8-10 15:14:30

嵊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10 15:14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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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友荣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0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关心和关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当前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推进乡村振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惠及农村广大群众,但又是一项“老大难”事项,需要实实在在、与时俱进地去不断推进,久久为功。今年,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除市财政继续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人居环境常态化管理外,近期市里又安排8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支持全市农村开展村庄四乱整治、公共厕所和公共绿化的维修提升、美丽庭院创建、“三线”序化等一些突出短板项目的投入。同时,今年市里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筹措近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推进省、绍兴市级、嵊州市级未来乡村项目建设,2200多万元资金用于和美乡村创建。为今后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打造一批高标准、标杆性的美丽宜居示范村。

宣传方面,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考评办法》,出台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七项工作制度”等文件,为推进下一阶段农村美丽宜居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村充分运用微信、抖音、宣传窗、入户走访等各种方式,实时动态推介优秀示范案例,发挥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示范作用,发挥村嫂队伍推动作用,广泛发动村民参与,营造共创共享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发展农村经济方面,市里已出台了《嵊州市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2021-2023年三年的行动计划》(嵊市委办发〔2021〕73号),其中就包含了支持各村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在促进产业发展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并在财政、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更大的保障。今年已有部分村通过“一事一议”财政资金、乡村振兴先行村创建等途径,获得市专项资金支持村级特色产业的项目资金奖励扶持。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千万工程”,以积极参与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契机,按照省《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持续不断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环境更优、生态更美的美丽乡村。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真诚欢迎广大人大代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王树华(社会事业科)

电    话:83118031

嵊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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