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073E/2023-8678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嵊州市住建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12 10:39:1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嵊建设〔2023〕49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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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落实绍兴市委打造清洁城市“410 行动”及嵊州市委“喜迎十运会、环境大提升、全域共美丽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我局根据关规定及我市实际,制订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与围挡设置与规范要求,具体如下: 一、规范车辆冲洗及出入 新开工程申报前,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完成主要道路硬化工作,严格车辆登记管控。市区在建工地除必要的工程车辆进出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出,各建设项目必须设立工地出入车辆及冲洗信息登记制度,同时落实人员对出入口两侧道路进行清洁,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具体要求见附件图集。 二、完善扬尘视频设置 嵊州市行政范围内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房屋建设项目及单个合同500万以上的市政工程),必须按照要求安装扬尘及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绍兴市建设局“智慧建设平台,支持监管部门远程访问。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严格规范围挡与大门设置 凡我市建设施工现场,必须在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及标准化大门,并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对新开工工程应在确定施工单位后先完成围挡及大门施工后开工方可建设,并在施工期间及时更新维护,围挡及大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或完成室外配套后方可予以拆除。 围挡设置要求为:主要道路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2米。工期一年以上工程围挡,须采用砖砌围挡,并覆盖绿植;工期一年内的工程围挡,须采用轻钢结构装配式围挡,覆盖绿植;围挡公益广告设置需符合市文明办及住建局相关工作要求,主要道路围挡需设置围挡喷淋系统,工期在一星期内的须采用1.8米高的水马围挡。具体做法见附件图集。 施工大门设置要求为:绍兴市标化以上项目,主大门必须设施伸缩式电动移门,次门设置为钢制平推门,一般项目主大门要求设置为门楼式钢制平开门,次门设置为钢制平推门。具体做法见附件图集。 四、做好日常维保工作 在建工地要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现场围挡、门头及八牌两图等设施应保持清洁整齐,出现破损、污染、积灰等现象时,应及时安排人员修复和保洁。冲洗遇恶劣气候条件或其他安全需要时,应对围挡采取加固措施,预防倒塌事故发生。
附件:1.围挡设置图集 2.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实施标准(试行) 3.大门设置图集 4.围挡设置图集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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