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单位:
为确保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的公平、公正,规范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清单》,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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