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MB1510061U/2023-77839 | 主题分类: | 医保-/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04 09:03:01 |
到达退休年龄,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后就可以领退休金,这是众所周知的,然而职工医保也要办理退休手续,这您知道吗?那医保退休究竟要如何办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准备哪些资料?这些您都知道吗?
用人单位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二十年。 可以选择继续按月延缴或者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医保费。 按月延缴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每月1日至25日。26日起办理属结算期业务(结算期有变动的,另行通知),归属下月。 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南四楼(政务服务中心H区医保窗口)
1.参保人身份证或市民卡原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如有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或省外转移的,请提供相关档案材料 4.申请时填写《医保退休/延缴办理申请表》 (一)选择按月缴费的参保人,在医保窗口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继续缴费手续后,应按时缴费,避免因欠费导致医保待遇中断。 (二)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参保人,在医保窗口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继续缴费手续后,并于当月25日前通过“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到就近税务窗口完成缴费(到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次月应按时缴纳到龄当月医保费)。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会根据上年度省职平工资进行年度调整,具体补缴金额按办理补缴手续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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