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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公开日期: 2023-09-07 16:18:09

嵊州市教体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答 复

发布日期:2023-09-07 16:18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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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幼儿园保育员工资保障的建议》(第186号)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政府部门要加大力度保障农村幼儿园保育员收入待遇的意见建议,体现了您对农村幼儿园保育员的关爱,也体现了对农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关注,也是对幼儿健康成长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育员岗位工作重要性

幼儿园保育员岗位工作确实承担着幼儿保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及生活照料等职责,是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将继续充分认识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的重要性,努力提升全市幼儿园的保育质量和水平,与教育工作一样为服务于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作出贡献!近年来,我市按照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通知精神,全市幼儿园均按“一班一保”的要求配备了保育员,定期开展保育员岗位培训及相关业务操作考评工作,有效推进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提升。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保障保育员工资待遇,更加重视幼儿园保育工作,为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而共同努力!

二、我市幼儿园保育员待遇收入及权益保障

在保育员保障方面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实行8小时工作制,保障应有的休息权利;二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应有的社保权利;三是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按嵊州市现行工资待遇保障月工资不低于2070元的标准执行。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不同省等级幼儿园保育员的待遇收入不同,一级幼儿园为1.2系数、二级幼儿园为1.1系数、三级幼儿园为1.0系数。农村幼儿园保育员收入与市属幼儿园相比较低。另外,我市各幼儿园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待遇原则,实行教职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奖、全勤奖、工龄奖、安全奖、加班补贴等绩效制度,确保在园在岗保育员也能享有应得的待遇收入。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朱军良,联系电话:83032539)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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