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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公开日期: 2023-09-07 16:43:07

嵊州市教体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 复

发布日期:2023-09-07 16:43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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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滨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建设三江街道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议(第1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区建筑用地范围内的体育设施布置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总体设计,只需符合《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体育设施的通知》嵊教体体〔2019〕5号规定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设置的种类无法硬性要求。小区建筑用地范围外的体育设施布置,由属地(三江街道)负责规划、建设、管理。

目前,三江街道辖区内的爱德初级中学的体育场地已对外开放。我市体育中心也本着低免开放的原则对外营业,同时在特定的日子设置了全民健身开放日,免费向市民开放健身场地。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教学原则,我市也设立了足球、篮球、羽毛球、棒(垒)球等多种的体育特色学校。

对您提出的增设三江街道辖区内体育场地的要求,我们会继续做好指导工作,推荐辖区内建设层次多样、种类齐全的体育场地,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岗位的群众的需求。同时积极研究,将一些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能够及时外免费开放。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体育科  联系电话:83025839  联系人:俞益军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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