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014B/2023-7805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08 14:50:37 |
关于征求《嵊州市贯彻实施消费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绍兴市关于促消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加快构建消费新生态体系,根据《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嵊州市贯彻实施消费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将反馈内容于9月12日(下周二)下班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0575-83032327
嵊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8日
关于《嵊州市贯彻实施消费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自2023年9月8日起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网址链接http://www.szzj.gov.cn/art/2023/9/8/art_1530087_59050806.html,截止反馈时间2023年9月12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网上反馈意见。
嵊州市贯彻实施消费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绍兴市关于促消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加快构建消费新生态体系,根据《绍兴市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打造区域性消费县市为统领,围绕消费提质、扩容、普惠、安全四大任务,完善提升商贸流通体系,丰富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品质消费普及普惠促进体系,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实现全市消费规模稳步壮大、消费品质有效提升、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商贸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具体为:
1.持续扩大消费规模。全市消费市场稳步增长,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有效提升。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20亿元,绍兴占比稳中有升,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突破300家。
2.创新增加消费场景。市场供给能力持续提升,新型消费场景不断涌现。到2025年,累计建成绍兴市级及以上智慧商圈2个以上,高品质步行街1条以上,建成特色商业街区1个以上,争创1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个夜间经济示范集聚区、30个夜间经济特色门店,争创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培育)城市。
3.迭代升级消费模式。消费业态不断创新,各类新型消费快速增长,消费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到2025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超过120亿元,累计培育省级直播电商基地2家以上,累计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30个以上。
4.不断完善流通体系。到2025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商品和要素流通更加顺畅。争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省级示范县、县域商业体系省级示范县。培育认定5家以上重点保供企业,实现较大规模突发事件下,全市生活必需品联保联供和兜底保障。
5.优化提升消费环境。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到2025年,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达1800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超760家。
二、主要任务
围绕消费提质、扩容、普惠、安全四大核心任务,通过抓主体、强流通、优供给、数字化、品牌化五大路径开展七大行动,加快构建品质消费普及普惠促进体系。
(一)实施主体培育行动
1.发展壮大商贸骨干企业。支持商贸企业提质升级,鼓励我市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开展连锁化、品牌化经营,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到2025年,累计培育年销售额超30亿元企业2家以上。加大商贸企业培育力度,鼓励通过“主辅分离”“电商纳统”等方式,支持新兴经营主体成立公司,持续推进“个转企”“下升上”工作,促进商贸企业发展壮大。到2025年,实现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年均增长50家以上,其中零售类15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积极扶持商贸主体。建立重点商贸主体常态化服务机制,实现重点商贸企业联络员全覆盖,定期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以“1+9”政策体系为依托,完善商贸业激励政策,重点围绕体系完善、业态发展、品牌建设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财税、融资等政策,每年定期组织各类银企对接会。支持组建产业协作联盟,发挥头部企业资源优势,助力商贸业小微经营主体开拓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3.大力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大力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开展高效外出招商,充分利用进博会、消博会、服贸会等国家级展会开展推介工作,引进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在我市设立分部、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品牌连锁店等。吸引和鼓励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连锁店等大型企业落户嵊州。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消费扩容行动
4.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积极引进新能源车企在我市开设独立法人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进乡镇、进园区、进机关“三走进”,适时出台购车补贴、发放惠民消费券,鼓励新能源销售企业提供车辆让利促销政策。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布局,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活跃二手车流通,全面实施二手车交易便利措施,加快二手车销售入统,配合绍兴积极争创全国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城市。拓展汽车消费衍生领域,培育打造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汽车运动精品赛事和特色主题活动,推介一批汽车运动旅游精品线路,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一批主题突出、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汽车自驾运动和房车露营营地,拉长汽车消费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5.促进智能家电、家居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和家电生产、流通、回收企业等作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方式,每年举办家电消费季、家电网购节等促消费活动2场以上。支持厨具企业开展“集成智能厨房”产品研发制造,推广智慧家居家电、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家居产品。推动实体商业与电商平台全方位融合,开展家电新品首发首秀体验活动,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一站式家电消费新场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6.提振餐饮消费。深入挖掘餐饮文化,开展饮食文化推广和厨艺展示活动,打造小吃美食文化节,开展餐饮消费季活动,鼓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举办餐饮促销活动。提升行业形象,持续开展“名店”“名师”“名菜”评选和“百县千碗”品质提升活动,鼓励住宿餐饮经营主体参选中华老字号、国家钻级酒家等荣誉。推动产业发展,鼓励发展美食直播、智慧餐厅、云厨房等“互联网+餐饮”消费新业态。支持嵊州小吃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全国统标提升行动,每年完成标准店、品牌店、旗舰店统标不少于1000家;引导小吃企业加强网上营销、在线订餐、电子支付等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推进“互联网+餐饮”发展;加强小吃产业与厨具产业、竹编产业、仿古家具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厨具行业专营店与嵊州小吃合作不少于1000家。优化场景布局,提档升级越秀路美食街、三江风情美食街等特色美食街区,支持建设网红直播、游客打卡的“嵊州十二时(食)”等新业态场景小吃美食街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7.推进文旅消费提质扩容。深入推进中国文旅融合创新典范城市建设,到2025年,力争新增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做强做优旅游节庆活动,策划组织好亚运主题旅游推广系列活动,打造中国研学旅行目的地示范城市,到2025年,打造以唐诗、越剧、书法等为主题的3条精品研学旅游线路。积极组织演唱会、音乐节等活动,拓展演艺经济。提升乡村旅游水平,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到2025年,建成星级农家乐20家。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
8.发展群众体育消费。持续打造“国际赛会目的地城市”,全力办好重大赛事,打造“嵊州杯”中国王中王围棋争霸赛、“浙东唐诗之路”山水挑战赛等品牌赛事。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等活动,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体育消费新模式。鼓励旅游度假区、旅游目的地发展户外运动,重点围绕浙东唐诗之路规划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到2025年,创建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3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9.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持续推动“浙里康养”建设,进一步健全与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对存量或新增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全面推进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建局
10.提质消费帮扶产品供给。聚焦结对帮扶地区特色农业,引导市内农产品流通企业、商超积极开发地方特色产品,提升溯源管理、标准引领、品牌培育等环节管理水平,让群众享受安全健康、性价比高的消费帮扶产品。通过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网上农博会、购物节等载体,开展帮扶地区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擦亮三张金名片,鼓励旅游服务企业做好精品游线开发和旅游产品推介。到2025年,全市消费帮扶销售额力争超1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场景提升行动
11.推动高品质商业街区建设。推动商业街区能级提升,通过业态调整、设施完善、氛围营造等方式,优化业态结构,注重差异发展,大力发展小吃、茶饮、酒吧等业态相对集中、特色鲜明的消费地标,推动传统商圈、街区焕发生机。持续推进高品质步行街、商业特色街试点培育,推动吾悦广场“剡溪印”步行街争创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嵊州风情美食街争创省级特色街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2.推动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持续培育夜间经济特色门店,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辨识度的夜间经济品牌,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业态多元、亮丽美观的夜间经济地标,培育一批夜间经济网红打卡点。围绕吾悦广场、越剧小镇、三江风情美食街、莲塘夜市等现有夜间经济集聚地,加强夜游产品供给,引入“艺术+科技”新动能,加快推进文商旅多种夜间消费业态融合发展,实现消费场景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夜间经济服务配套,完善体育场馆、公共交通、灯光设置等夜间消费设施建设。优化夜间经济政策环境,简化审批程序,延长营业时间,出台政策鼓励商业外摆、夜间集市等,对夜间活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教体局、市综合执法局
13.推动智慧商圈建设。通过注入国际、时尚、智慧等元素,推动数字化、智慧化改造,持续打造县域特色商圈。在智慧商圈创建基础上,鼓励商圈内基础条件好、规模较大的门店开展场景化、数字化、智慧化改造,丰富经营业态,完善基础设施配置,推动消费引领升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实施品牌塑造行动
14.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持续推进“越惠悦生活”促消费品牌建设,紧扣重要消费节点,常态化开展迎新购物节、消费促进月、暑期消费季、金秋购物节等主题促消费活动,每年举办各类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不少于20场。加快区域品牌建设,加快探索谋划时间相对固定、有一定影响力、商家参与面广、群众认可度高的节日性消费IP。充分发挥商贸主体主观能动性,组织各大商圈、步行街、重点企业在相对集中时间点同步开展促销活动,整合各界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
15.提升展会消费知名度。加快重点会展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周边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消费功能,提升大型国内展会承载能力。培育壮大会展企业,支持举办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加大对企业参展组展的支持力度,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嵊州电机厨具展在全国的知名度,培育引进家具建材等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展会,打造一批具有嵊州特色的会展品牌。加强会展与文商旅体融合发展,创新培育1—2个品类丰富的消费类展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商旅集团
16.扩大品牌消费影响力。擦亮老字号金字招牌,支持老字号打造旗舰店、品牌店,发布“国潮新品”,到2025年,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品牌分别达到1个和15个。鼓励老字号“走出去”,参加老字号精品博览会、海外精品展等活动。支持各类文博单位、文化创意工作室、非遗传承人、设计工坊等开展国潮文创产品设计、开发,鼓励举办文创产品设计大赛,征集一批融合宋韵等传统文化元素的国潮IP衍生品。构建嵊州“伴手礼”品牌,大力培育发展优秀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出台首店经济政策,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撬动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模式创新行动
17.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立足嵊州产业优势,不断壮大直播电商新业态,到2025年,打造2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直播)基地。鼓励领带、厨具、嵊州小吃等领域的制造业企业开展“工厂直播”。持续开展直播赋能美好生活,每年举办3场“美好生活浙播季”活动。推进直播式“共富工坊”形态发展,构建“共富工坊”全业态矩阵。引导企业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创新社区团购等社区商业业态和服务模式。鼓励传统商贸企业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手段,全面改造业务流程,完成新零售快速转型。鼓励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和线上品牌利用平台优势,强化精准选品和精准营销,并为传统零售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到2025年,培育省级新零售示范企业5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8.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全面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改造提升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提升物流云仓,减少物流成本。加快培育农业电商带头人,围绕茶叶、香榧等农特优产品,打造区域电商品牌,促进电商品牌国际化。强化电商镇、电商专业村的产业集聚功能和区域辐射带动功能,提升农村电商集聚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19.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鼓励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加大政府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力度。积极宣传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推进标准化分拣中心建设。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应用,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到2025年,市区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计划达到100%,公务用车除特殊场景外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六)实施渠道拓展行动
20.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与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融合发展,持续释放城市消费潜力。优化并增加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规模。持续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大力培育跨境电商平台和服务商。支持建设进口商品超市,支持发展离境退税商店等免税店业务,支持特色产品进驻免税店。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绍兴海关新嵊办事处、市税务局
21.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强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产品组合,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加快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快速落地。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系列促消费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专场活动。持续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和改革试点产业基地培育,到2025年,累计培育“领跑者”企业15家和试点产业基地3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2.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发展社区商业,丰富便民消费业态,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力争获评省级试点城市,到2025年,建设“一刻钟商贸便民生活样板服务圈”3个以上。建立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完善县城商业设施,培育一批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
23.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普惠农村物流发展,健全县级物流中心、乡镇配送站、村级物流网点等多级物流服务体系。整体布局交通物流通道、枢纽、节点、园区,支持区域性仓储物流集散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到2025年,累计开通农村客货邮融合班线15条。完善邮政寄递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市快递末端服务网点达120个,快递年投递量达0.6亿件。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打造1家以上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完成市级试点企业评选5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七)实施环境优化行动
24.营造放心舒适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维权机制,积极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到2025年,建成放心消费商圈6个以上,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9%以上,投诉调解成功率60%以上。深化消费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业信用共享与应用。积极推进数字支付应用,提升银行业移动支付在消费领域的服务保障能力,落实支付服务手续费降费政策,提升移动支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嵊州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方案实施,每年制定全市促消费工作要点,建立年度目标和任务清单,推动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具体贯彻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实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争取上级补助政策,在财税、金融、用地、用工等方面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有关助企纾困扶持政策。
(三)加强评价督促。市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工作进度评价,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时跟踪评估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密切跟踪分析政策落实和形势变化,及时掌握消费升级新趋势,优化产品供给,不断满足消费新需求。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强化政策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提振消费信心。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