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嵊州市集成智能厨房高铁车展 品牌推广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2 11:30
信息来源: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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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嵊州市集成智能厨房高铁车展品牌推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州市集成智能厨房高铁车站品牌推广方案
为持续擦亮“中国厨具之都”金名片,实现由“中国厨具之都”向“中国集成智能厨房产业基地”的转型升级,决定开展集成智能厨房高铁车站品牌推广,经市政府同意,对展馆设置及补助标准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广时间:2024 年 1 月-2026 年 12 月。
二、推广地点:杭州东站、上海虹桥站、南京南站。
三、推广模式:展馆重点宣传嵊州集成智能厨房区域形象及集成灶代表品牌,由厨具品牌企业分别牵头承担杭州东站、上海虹桥站、南京南站三个展馆的租赁、设计、制作、施工、推介和日常管理工作;每个展馆的牵头企业必须附带宣传其余嵊州市集成灶代表企业品牌。
四、推广标准:展馆面积设置须大于等于 24 平方米,总体以集成智能厨房为主题,展示内容布局以介绍承担企业的自身品牌(场地实物展示由承担企业自行安排)、保留不少于 1/2 的版面介绍嵊州集成厨电产业以及代表企业品牌(允许以图文、视频播放的形式展示)。
五、推广要求:展馆整体以“集成智能厨房”为主题,以高端、大气为主基调,增强现代感,简约而不简单的空间表现设计,突出整个展馆的前沿性和领先性;注重展示形式的多样性和尖端展示技术的运用,体现“智能”元素,满足 APP 操控集成灶产品,使参观者获得对集成智能厨房的直观感受和切身体验;模拟家庭厨房场景,配置有上下橱柜(原则上为不锈钢橱柜)、集成厨电(集成灶、集成水槽等),上柜最高处离地面不得小于 2.2 米,上、下柜尺寸在不影响美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六、补助金额:按照牵头企业的实际投入予以补助,每家牵头企业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250 万元/年,本补助金额不得与其他品牌推广补助重复享受。
七、补助形式:推广费用由牵头企业支付,集成智能厨房高铁车站品牌推广合同签订后预拨 150 万元,每年 10 月底前牵头企业凭合同、发票等向市经信局进行结算,补助资金由市财政保障。
八、管理要求:每个展馆每天必须安排 1 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于工作时间常驻,负责接待、讲解、推介嵊州厨具、厨房品牌,并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九、方案审定:各牵头企业按照“第四条推广标准”和“第五条推广要求”设计规划展馆,设计规划方案报市经信局报备。
十、验收机制:每年 10 月底前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对展馆的设置面积、宣传推广版面标准进行审计,未达到展馆面积、“第四条推广标准”中 1/2 版面的(承担企业自身版面除外),按照实际补助比例折算补助,达到最高补助标准的按照最高补助比例折算后予以补助;全年随机抽查营销人员在岗情况,每发现一次脱岗情况的,扣减补助金额 2000 元。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由市经信局承办。原《嵊州市集成灶高铁车站品牌推广方案》(嵊政办〔2021〕95 号)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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