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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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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中心深入贯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主动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等平台更新信息53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23条,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509条。积极运用政务大厅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全年累计播放视频8个。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信息审核发布。严把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信息发布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重要信息由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4.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等现有网络信息平台,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及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通过网站把行政审批事项、窗口职能权限、工作纪律、法律依据、监督电话、服务热线等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完成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 5.监督保障方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修订了《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工作程序。强化网站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和运维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中心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4年,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持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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