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嵊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11:29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力推动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现将2023年度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全市公安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注重加强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舆情应对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2023年,我局共主动发布公安信息12129条,其中嵊州警方微博6850条、嵊州警方微信公众号456条、嵊州警方微信视频号101条、嵊州警方抖音号84条、枫桥警务-越警管家4013条、今日头条543条、市政府门户网站8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9件,2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6件因所申请公开内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未公开。没有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完善、更规范,我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拟公开的内容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误及时进行删改。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手机微信、线上平台、线下活动、公众见面等形式,全面保护社会公众获得公安政务信息等权利。一是利用“嵊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号和枫桥警务-越警管家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嵊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利用反诈下基层、平安巡演等渠道进行普法教育;四是通过手机短信、彩铃等提醒进行安全防范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开展常态督导检查,确保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下,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同时,严格政务公开信息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2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2028

行政强制

111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5.0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步,但与要求和服务期待仍存在不小差距,对照上级要求,对标高质量发展需求,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敏感性还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政务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三是各类公开信息在形式、载体、实效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问题和短板,已经在改进并在下一年要提升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信息源头管理制度、发布及审核机制、协调机制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形成合理科学的工作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措施,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规范化运作。

(二)继续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的运营,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以群众关注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及时、规范地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政务服务。

(三)提高政策解读水平。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方式,通过发表文章、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充分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方式提高解读效果。同时,持续做好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四)加强日常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规范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同时积极与市府办对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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