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
一是建立直达资金工作方案。为落实好直达资金,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监督一个锤子”原则,建立三位一体、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分工负责直达资金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设立综合协调组、动态监控组、技术保障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两直资金工作群,实时发布直达资金支付进度、监控预警情况。
二是加强直达资金监测、跟踪管理。落实专人每日关注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及时督促有关科室关联数据,导入发放清单,排除监控平台支付预警,共处理红灯预警信息5条,黄灯预警信息13条。
三是建立相关工作台账。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强化资金监控跟踪,聚焦资金台账,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