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石璜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4-01-19-21:19 信息来源:石璜镇 浏览次数: 字号:[ ]

石璜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023年,石璜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对照《新条例》《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引导、服务和监督等功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石璜镇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机构职能7条,政策文件1条,规划计划1条,工作信息40条,民生事项1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

2023年,乡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上年结转0件。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发生对本乡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核机制,由保密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标准目录内容,及时调整并公开《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嵊州市门户网站、爱嵊州地方号,紧紧围绕乡镇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推动平安建设、疫情防控、土地征收、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

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进行。充分发挥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通过《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修订版)》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本年度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要加快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可读性;二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综合性较强,涉及的条线多、领域广、信息量大,并且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使得发布的政务信息公开面不够广,质量不够高。

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学习落实省、绍兴市、嵊州市有关决策部署,吃透文件要求,对标对表抓牢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镇政府各项信息、通知、报告的可读性,文件内容的务实性。四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同时注重隐私保护,平衡利益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