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09:01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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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形式和时限,同时对格式规范、内容把关和隐私排查做出明确规定,对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审批公示等重点内容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主动公开规范性核查和“回头看”工作,常态化推进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形成长效机制。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7条,其中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92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明确专人定期登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平台查看申请情况,制定门卫邮件收发管理制度,发现公开申请第一时间收文办理,防止出现遗漏、延误。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1件已主动公开,1件非本机关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已全部按要求回复,回复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严格规范政务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平台建设方面。本局产生的政务信息主要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同时在“爱嵊州”APP、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等平台向公众传达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单位内部考核评价体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研究、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纳入相关科室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意见联系方式、地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科室,将严肃追究责任。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业务条线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策多元化解读方面比较薄弱,不能使群众更直观地了解相关环保政策。三是政民互动形式比较单一,互动渠道不够畅通。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在巩固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持续强化工作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工作内容、提升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环评审批、执法监管、污染源检测、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方便群众、企业获取生态环境相关信息。二是持续优化政策解读方式。探索运用采用文字、图片、视频、漫画等展现形式,对环保政策文件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真正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三是努力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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