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15:53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查看报告图解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主动、认真、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高水平“富乐嵊州”建设提供坚实交通运输要素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其中网站公开104条,爱嵊州”APP公开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先后接到公民依申请公开申请5次,其中4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交通系统负责公开范畴,1件结转下年度(2024年)继续办理

(三)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无其他平台。本局产生的政务信息主要由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政务公开中的交通运输局发布。

)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重大决策、行政审批等信息。

)监督保障方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zxts.zjzwfw.gov.cn/wsdt.do?method=departments&areacode=330683&xjlb=1)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部分问题。

1.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有效性有待加强。在政务动态、重大建设项目公示、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从收集到公开过程耗时过长未能及时有效更新的情况。

2.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主要依靠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形式上基本采用图文形式为主,缺少互动性、可读性和易用性,需增加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来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全力抓好交通运输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3个方面。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处理和更新的效率。最后,将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对于未能及时更新信息的情况进行问责和整改。

2.提高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充分运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爱嵊州和其他媒体传播渠道,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增加如在线问答、调查问卷、以案释法等互动性功能,更好地公众互动。在发布信息时注重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专业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方便公众理解和使用信息。

3.确保信息的合法、合规、安全地公开。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对敏感信息的认识和处理能力,注重处理敏感信息,确保信息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于20221231日自动失效,因此2023年无废止规范性文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