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谷来镇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4-01-22-14:55 信息来源:谷来镇 浏览次数: 字号:[ ]

谷来镇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谷来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对照《新条例》《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引导、服务和监督等功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谷来镇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

2023年,乡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上年结转0件。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发生对本乡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核机制,由保密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标准目录内容,及时调整并公开《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嵊州市门户网站、爱嵊州地方号,紧紧围绕乡镇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推动平安建设、疫情防控、土地征收、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

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进行。充分发挥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通过《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修订版)》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本年度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000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000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

0

(七)总计

2

0000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0

2

1

000

1

00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建立了信息公开的平台、规范了信息公开的行为、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文件在形成过程中,对公开和保密的界定能力有待加强。

今后,我镇继续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执行好每一项新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