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嵊州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11:28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3年度嵊州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3年嵊州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以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更新各类公开信息130条。其中建议提案答复50条,政务动态24条,部门规范性文件2条,民意征集14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条,通知公告类12条,财政预决算3条,重大行政决策公开1条等。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积极做好浙江省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新旧衔接,着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答复格式,强化“依申请公开”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4件,已办结127件,尚有7件正在办理中。其中涉及行政复议3件,均由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平台建设方面。利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住建领域相关信息。注重用好新媒体,加强“爱嵊州”APP、“嵊州发布”等平台运用,宣传住建领域新政策,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管理。继续重点做好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公开、重要活动动态公开、重要意见征求反馈情况公开。及时通过市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发布和动态调整。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信息发布层级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4

 0

 0

 0

 0

0

1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9

 0

 0

0 

 0

0

5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2

0

0

0

0

0

6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7

0

0

0

0

0

1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是依申请公开数量上升趋势十分明显,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较少;二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多以文字为主,缺少创新性;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存在部分不够规范、细致的情况,整体政务信息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数量和质量,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服务理念,主动加大社会群体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发布量和更新频率;二是加强政策解读。重点针对发文原文件主要内容,尝试通过图文、视频、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实质性解读。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针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认知的政府信息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减少依申请公开来获取信息的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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