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嵊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10:07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政策解读

为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全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嵊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围绕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全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等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三农”工作和提升行政效率的重要抓手, 为群众提供高效满意的政务服务。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针对农业补贴、奖金发放、先进评选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2023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涵盖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涉农补贴等多个方面,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嵊州市农业农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业务,不断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且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举报。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点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农业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要求完成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更新,做好公开内容保障,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查漏补缺,确保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内部规范监督,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外部拓宽渠道,公开信息监督方式方法。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从而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的关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制发件数

本年(2023)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至2023年底历年总计,等于往年现行有效件数+本年制发数-本年废止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3)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3)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2022)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2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2024)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有些栏目如政务动态每半月需公开一次,如意见征集及反馈需及时发布,因忙碌等多种原因导致漏公开、迟公开,在公开的时效性方面还需加强;二是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欠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内容多,领域广,虽已经过几次培训,但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水平一般,还需多消化、多吸收,多学习;三是政务公开实操能力不足。由于政务公开工作复杂细碎,综合性和实操性比较强,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就会表现出实际操作水平不专业、不稳定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是建立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安排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人员以及分管领导各一名,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制及措施,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拓展政务公开领域范围,着力推进农业农村政务全领域、全过程、全流程,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三是提升政务公开专业性。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通过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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