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嵊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8-13:30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127 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嵊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7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政策文件1条、统计信息13条、工作信息39条、财政信息2条、重大行政决策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共收到3例个人依申请公开申请。我局通过线上方式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全部答复完毕。

政府信息管理

市统计局实行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管理,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负责抓落实、各相关科室和所属单位参与配合的机制,依法有序、科学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平台建设情况。

嵊州市政府门户平台、数据浙江、双随机检查公开平台等定期或不定期推送统计相关的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指导,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依据《2023年度嵊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标准;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进行监督,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三是健全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全方面的审查,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公开信息采集的主动积极性有待加强,每月信息更新数目偏少;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较单一,多以统计信息为主,缺少多元化的信息,在局领导人事信息调整更新上发布不及时;三是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缺少用视频、图片等形式加强解读。

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数据更新。在2024年根据新政务公开目录做好每个栏目更新工作,继续加强统计数据与统计分析发布与解读。二是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依申请公开平台上及时收件处理,对不属于政务公开范畴的,从便民角度给予引导与回复。保持政务公开电话工作时间全时在线,耐心接听来电者问询,回复得当。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增强新媒体平台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丰富公开形式,提供丰富可靠的统计产品,做好服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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