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嵊州市崇仁镇前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拟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9:30时在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4楼大会议室公开出让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前村麻厂76号谢银祥房产,村集体土地,位于嵊州市崇仁镇前村,共1个标的,房屋所有权归嵊州市崇仁镇前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序号 |
房屋坐落地点 |
房屋状态 |
用地面积(㎡) |
起始价(元) |
备注 |
1 |
崇仁镇前村麻厂76号 谢银祥房产 |
空房 |
62.18 |
20209 |
|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各标的出让起始价(所有转让费用(包括双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由竞得人负责,与出让方无关)见表,步幅以“100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低于100元步幅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让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买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买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起拍价作为成交价。如买受人需要办理房产证,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村里不负责做房产证。
(3)竞买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该标的物价款。
(4)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竞得人一次性缴清该标的物价款之日起七日内。
(5)竞买对象在报名前需缴纳5000元竞买保证金,未中标者在出让会议结束7日内
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待缴清该标的物价款5日内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竞买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竞买对象:符合一户一宅,具有审批条件的嵊州市崇仁镇前村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到嵊州市崇仁镇前村村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5000元竞买保证金的汇款单复印件(缴纳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汇票、转帐或银行本票。5000元竞买保证金为单个标的保证金,如需多个标的报名的,按报名标的数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竞得人的5000元竞买保证金待缴清该标的物价款5日内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
(3)嵊州市崇仁镇前村村民委员会开具的符合竞买要求的证明且有城建办审核签字(如有弄虚作假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书一份(样式附后)。
保证金缴纳户名:嵊州市崇仁镇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崇仁支行;
账号:201000160045776 ;
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10月22日下午3:30分前缴纳;缴纳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汇票、转帐或银行本票,由竞买对象汇入指定帐户(保证金不计息)。
4.参加出让会议时请随带报名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5.出让会议结束后除竞得人外,其余竞买对象在出让会议结束7日内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待缴清该标的物价款5日内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不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买资格处理)。
6.标的物勘样时间:由报名人自行勘样。
7. 联系人: 裘书记 13705851091
招标代理:陈利钟 15958565119
8.竞买人在参加出让会议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出让会议,即视为竞买人已对《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嵊州市崇仁镇前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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